10/12/2018
性生活是Personal的,不需要Normal的準則作參考
「我的情況是否正常?」是輔導室內經常聽到的問題。
擔心自己「情況是否正常」,很多時都與一些數字拉上關係:應該多久做一次?每次要多少分鐘?有多少次高潮?那話兒應該有多長?
日前,家計會發佈一個調查,其中有數據指港人夫婦每月平均的做愛次數為3.7,即每星期不足一次。及後,有一位女士問我:「我的丈夫要求每星期做愛兩、三次,他的性慾是否過高?是否不正常?」又有一位男士跟我說:「過去數年,我和太太的性生活大約是每月一至兩次,我們的次數是否偏低?是否不正常?」跟一些所謂普遍情況相比,她認為的過多及他覺得的太少,都成為了不正常。
不少人理解「我是否正常?」,常與「別人是否也是這樣?」有關,彷彿知道了別人情況就能夠掌握到標準,就能判斷自己是否位於正常水平上。當自己情況與大多數人相似相近,就是正常:當自己與別人不同,就時不正常。如果是這樣,我會回答提問的人:「你的情況是不正常的,因為你絕不可能跟別人一樣。」
如果普遍代表正常,我在輔導室內見到的普遍情況卻有以下兩種:
1)不是做愛做得很累,而是很累還要做愛:累透時還要做愛,令性愛漸漸變得機械化甚至敷衍,沒有雀躍的期待、沒有接吻的能量、沒有耐心的撫摸,當性接觸感覺不到情感投放,對性的渴求和意欲亦漸漸流失。做咗與做得滿足、次數與質素,沒有必然關係。
2) 對著一個生活中很熟悉的人卻不知道他的性喜好:經過一段時間相處,都會對配偶性格、興趣有一定掌握,偏偏兩人卻很少讓對方知道自己在床上的喜好。因為不知道對方的喜好和需要,當對方表示不滿足時會不明究竟,即使對方說滿意時也不知道對方是否真的感到滿意?
如果普遍就是正常,有些正常,只會令兩個人在性親密上,距離得更遠。性愛,是很personal的,personal得只能夠容納兩個人,不需要以其他人的normal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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