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最愛專欄  收藏文章 

03/05/2022

分手後與前度做朋友,是大方的表現,還是對愛情放不下?

  失戀的最大痛苦,不是失去曾經擁有的愛情,而是希望可以繼續擁有已經失去的愛情。

 

  「她對我說:即使不是戀人,仍可以是朋友。我很認同這句話,即使分了手,戀情不再,也不至於要反面。」有些人認為要忘記一個人,最好是跟對方減少接觸,他卻認為分手後保持朋友關係,是大方得體的表現。

 

  半年前女友向他提出分手,他一直以「分手可以是朋友」這句話「提醒」自己,過去半年依舊跟她接觸,保持每一至兩星期見一次面的「朋友」關係。但不是所有「提醒」,都會令人清醒。

 

  「你跟她繼續保持接觸,對你要消化失戀的痛苦,有沒有甚麼影響?」我問他。

 

  「見到她的時候,會讓我憶起以往相處的開心片段,失落的感覺像得到一點舒緩。」即使他們已經甩拖,他對愛的習慣卻一直沒有甩掉。在感情開始時,我們無法控制自己受對方吸引,當感情走到盡頭時,原來也是一樣。

 

  「你跟她見面時,真的能當她是朋友?你想跟她復合的意欲和渴望,有否一直存在?」我問他。

 

  「復合,當然希望!」毫不猶疑的回答後,他開始承認維持友情的背後,是不想雙方的關係是「友情」,而是希望有一天大家可以由「友情」返回「戀情」。朋友關係,只是一個和她保持連繫及讓自己繼續等待的平台。

 

  「雖說是『做朋友』,但你和她的關係,以及你的情感,在本質上不是友情應該有的狀態。透過「友情」作為滿足復合的渴望,關係不真實之餘,只會增加自己的不甘心。」我不反對戀人分手後做朋友,只是希望他可以明白自己當下的狀況和動機。

 

  分手後應否與前任做朋友?答案從來都不是黑與白的選項。如果在那段「友情」中,痛苦忐忑比快樂滿足的時間多,那麼你的選擇,正可能擾亂情緒和生活,這會協助過渡還是會增加掙扎?

 

  愛一個人並沒有錯,但不要將「疼愛」變成「痛愛」。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你點睇?】民主派初選案,45名罪成被告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你認為判刑是否具阻嚇作用?► 立即投票

Fall in Fall

You May Also Like
#愛情 #分手 #分手做朋友 #感情 #女友 #前度 #兩性關係 #Love Philosophy
More on Sex & Love
Popular Tags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 港股
    • A股
大國博弈
傾力救市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