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9
中國需要開闢第三條創新道路
美國和歐洲在全球形成兩大主流創新體系:一個是美國的風險投資體系,一個是歐洲的工匠制度。中國呢?我們應該走甚麼路呢?這個話題,值得我們深思。
在我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談談美國。今天我們看到美國有各種創新產品,比如說可穿戴設備、3D列印、機器人、柔性電子或者是可彎曲的晶片等。各種智能設備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也需要經過幾十年的積累。美國怎麼積累?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1980年到1989年,是電腦硬件的時代。電腦硬件、半導體,還有相對應的軟件應用,都是在此階段開發出來的。而1990年到1998年進入了第二個階段,以電腦硬件、軟件還有晶片的創新為主。產業上游的通信系統,產業下游各種不同類型的軟件、輔助系統,都在這一階段開發出來。有了此前二十年的積累之後,到第三個階段才能夠收穫成果,由此出現今天美國市場上豐富的產品創新成果。這個事情只有美國能做到,因為美國有非常獨特的創新激勵制度,即我前面說過的三大特色制度。
中國既沒有美國的三大特色,也沒有歐洲的工匠制度,怎麼辦呢?我們的高科技還要不要發展呢?我們的總理提出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創業本身是好的,創新更是未來的主導發展思路。問題是我們的創業、創新能不能借鑒美國這個制度?很困難。能不能借鑒歐洲的工匠制度?坦白講,也非常困難。我們的機會在哪裏呢?我看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嶄新機會,那就是整個科技創新進入了一個模塊化的發展階段。
這些模塊型的小型創業公司將會蓬勃發展。為甚麼?因為在美國這麼好的知識產業保護之下,這些模塊型的小型創業公司可以將精力完全放在一個產品的研發上面,不需要涉及太多人事、財務等企業管理事務。如果真的組建大公司,報稅是個非常複雜的事情。可是對於只有幾個人的小公司來說,問題就好解決,甚至可以在自家車庫設立一家公司。美國有個S公司,專門為小公司提供報稅服務,小公司的稅和創業者的個人所得稅是聯繫在一起的,如果小公司沒有賺錢就不用報稅。所以,在美國,進行研發創新,只需在車庫成立一家只有一個人的公司就可以;然後這家公司去報稅,只報個人所得稅即可,公司與個人的稅完全合併在一起,而且公司做甚麼業務都可以。
並且,在美國開一家公司非常簡單:公司名字不用審批,註冊資本金不用審批,經營範圍也不用審批。為甚麼?給創業公司多行一點方便!這才是一個正確的政策。在美國,沒有註冊資金的問題,沒有名字的問題(當然新設公司所選的名字必須是別人沒有用過的名字),新公司開展甚麼業務都可以。一個年輕人在他車庫裏面就能夠開發出新產品,一個人搞一個軟體產品賣給蘋果,他這一輩子就發了。
這種模塊化的發展將來一定成為主流。像蘋果這種公司將會慢慢消失,不再會成為主流。因為模塊化,在車庫裏面的工廠才是最高效的工廠——它沒有任何負擔,它才能夠創造出最好的產品。可是問題來了。每一個小模塊是一個產品的零件,每一個模塊公司只能生產一個產品裏面幾百個配件中一個小配件。小公司製造出一個小配件,可以說是這一細分領域的世界第一,但小公司能批量化生產一億個配件嗎?它有這個能力嗎?它沒有這個能力。
於是,我們中國的機會就來了。甚麼意思呢?將我們中國強大的製造業能力與歐美的模塊化發展進行結合。我們可以像蘋果一樣,購買小公司創新出的產品配件模塊,然後由我們中國來製造——這是一個最好的組合。當然,你可以說日本、歐洲也有製造能力,但他們沒有我們這麼龐大的市場——這也是中國的優勢。我們有世界上最龐大的市場,同時有最強的製造能力。我們和歐美的模塊式生產結合的話,將是下一代創業和創新的一個好方向。
轉載自郎咸平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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