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3
香港回歸二十周年政制發展回顧
自香港於1997年回歸祖國的懷抱,轉眼間已20年。香港人素來嚮往民主發展,讓我們回顧一下英殖時代港府是如何看待民主發展,回歸後情況如何,以及香港政制發展前景。
香港實行代議政制得來不易
我曾讀過《The End of Empire – Dependencies Since 1948》一書,書中的香港篇章記載著不少有關香港發展的官方文獻,當中提到香港有兩次機會探討代議政制的可行性。第一次是在二戰結束前,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有一個香港計劃小組(Hong Kong Planning Unit),小組計劃將香港交回當時的國民政府,並計劃在香港引入代議政制。這計劃是由時任港督楊慕琦 (Sir Mark Young) 牽頭的,史稱楊慕琦計劃(The Young Plan)。當時行政局首席華人非官守議員羅文錦爵士曾大肆批評代議政制,指制度會成為野心家謀利的工具,加上二戰結束後,國民政府及共產政府皆沒有提出要收回香港,時任港督葛量洪(Sir Alexander Grantham)最後決定擱置計劃。
第二次機會發生在1966年,當年發生了九龍騷動,港府邀請了資深殖民地官員W. V. Dickinson領導地方行政工作小組(Working Party on Local Administration),再次研究在香港引入代議政制,具體措施包括廢除市政局和鄉議局,及將香港劃為三個行政分區並各設一個地方議會。此建議可謂「還政於民」,但亦同時削弱了文官制度。當時政府中的英籍政務官大力反對,他們認為香港的政治文化背景與英國不同,香港並不適合代議政制。他們認為中國民眾比較接受精英官員領導的制度,且擔心代議政制會令社會議題過度政治化,影響施政效率。結果建立代議政制的建議再次被否決。
然而,當英國後來得知中國決意收回香港之後,港英政府終於下定決心在港引入地方行政制度。1980年代初期我也參與籌辦第一次區議會選舉。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後,1984年港英政府推出《代議政制綠皮書》,全力推動代議政制。《中英聯合聲明》中其實並沒有提到普選,反而在《基本法》的草擬過程中,中央政府接納了港方代表指港人希望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意見,才將普選寫入《基本法》內。故此我們走向普選的路由綠皮書到在《基本法》中落實其實只是相差20多年,發展速度算是相當迅速。
80年代首次受選舉洗禮 民主政制互有利弊
2015年政改一役,人大通過「八三一決定」後,中央政府多次表示決定下的框架不可撼動。有意見認為中央政府對香港民主發展有懷疑,因擔心代議政制對香港的發展是否利多於弊。民主制度有不少好處,例如提高施政透明度和官員問責的程度,縱觀歐美民主政體的選舉及公投,民眾對政府的訴求及不滿都會在選舉期間爆發出來,讓從政者正視民意。然而,民主政制同時亦會嚴重拖慢施政效率,立法會拉布頻仍,社會彌漫著強烈的反發展、反基建及反融合情緒,影響了外來投資,亦影響了香港與內地之間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在香港民主發展上選擇循序漸進,其實並非不能理解。
事實上,世上並沒有十全十美的政治制度。如英殖時期的文官制度,當時的英國政務官覺得選舉制度影響行政效率。內地的官僚制度效率雖高但制度衍生貪腐,大家若有看過《人民的名義》這套電視劇,就能了解中央為何近年大力打貪兼推行法治,目的就是打擊貪腐。西方的民主制度近年亦顯露不少缺憾,美國選了一個自上任以來就醜聞纏身的總統,英國最近的一次公投及國會選舉將這個有數百年民主發展史的聯合王國捲入脫歐及懸峙國會的危機當中,前景充滿不穩定性。正如《The End of Empire – Dependencies Since 1948》一書的書名所述,大英帝國可能真的快要在歷史的長流中劃上句號。由此可見,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的政治制度可以讓我們一成不變地移植到香港的,香港在政制發展的道路上還須不斷琢磨、繼續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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