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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生財有道】消費券點分期取?邊度唔用得?一文看清!

  自2月底發表財政預算案後,政府多個紓困項目包括百分百擔保貸款及租金津貼陸續推出,而另一個重頭戲--電子消費券計劃,籌備工作亦取得進展。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5000元消費券7月4日起接受登記,最快8月1日將分兩或三期發放。

 

(Shutterstock圖片)

 

消費券不可交水電費P2P支付 交通費OK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已肆虐逾一年,陳茂波本月初曾表示,派發消費券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已和4間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進行系統測試,如果測試滿意,最快本月公布消費券派發安排,今日正式「找數」,公布最快下月4日可登記。 

 

  政府為刺激本地經濟,宣布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以及公共交通費用,但不適用於政府收費、水電煤氣費、公共機構收費、教育開支、買保險或金融產品、捐款、向非本地商戶購物,P2P支付及兌換現金。

 

  如果使用支付寶香港、Tap&Go及WeChat Pay HK登記領取消費券,儲值支付營運會通過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如果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則可以在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等設的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拍卡領取。

 

若以八達通領取分3期發放 其他方式分2期發放

 

  若以支付寶香港、拍住賞及WeChat Pay Hong Kong領取消費券,5000元將分兩期發放,7月4日至17日完成登記者,8月1日至12月31日可領取第一期消費券2000元,7月18日至8月14日完成登記者,9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可領取第一期。第二期消費券3000元亦根據登記日期分別於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領取。

 

  若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將分為3期發放,第一期(8月1日至9月1日)、第二期(10月1日至11月1日)分別派發2000元消費券,餘下1000元消費券將因應首兩期的「合資格消費」總額日期派發,如在11月30日或之前消費滿4000元,第三期將於12月16日派發。

 

每個電子錢包單一登記 不可重複代領

 

  政府將設立一個中央登記系統讓市民以電子方式進行登記,今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在港居住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可通過電子登記,亦可在各郵政局、民政事務署、社會福利署索取書面登記表格。市民如曾登記去年的現金發放計劃,部分基本的個人資料將自動載入到申請表格頁面供核實,減省市民輸入資料的時間。為了防止冒認或盜用身分登記,中央登記系統不接納重複申請。每一張八達通卡或個人電子錢包,都只能與單一登記掛鉤,不能重複使用。

 

  另外,市民在登記領取消費券時,需簽署在港居住聲明,表明過去兩年在港居住,而政府收到登記後,會再向入境處核實資料。

 

需簽署聲明 過去兩年在港居住

 

   在上述四款儲值支付工具中,市民可選定最適切自己消費模式的一款以收取及使用消費券。以八達通為例,市民登記時可沿用手頭上的八達通卡,無須登記新卡或轉用個人八達通。至於其餘三間以智能手機為操作媒介的電子儲值支付工具,均透過電子錢包操作,故日後使用消費券時亦十分便捷。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早前表示,八達通無分開電子消費券及餘額戶口,因此當消費券存入八達通後就等於八達通金額,市民可使用於交通工具費用,亦不需要指定某個商戶,如果用完八達通餘額再存入金額即可。她強調,可清楚容易查閱納入消費券計劃的交易,市民不用擔心不清楚逾期仍未使用。

 

撰文:羅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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