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昨日通過「食在廣州」政府消費券有關實
施方案,計劃在今年11月下旬至明年上半年分三輪滾動發放合共1億元(人民幣.下同)的「
食在廣州」政府消費券。
根據方案,消費券分三檔:滿200減50元、滿500減100元、滿1000減200
元,自發放之日起7日內有效,位置信息定位在廣東省內和港澳地區的消費者均可報名領取。廣
州已與銀聯廣東、微信、支付寶、抖音、美團等密切溝通,進一步提高活動的覆蓋面。
方案並指,通過信用核查且能開具相應消費發票的餐飲企業,以及提供餐飲服務的住宿企業
均可報名參與。鼓勵企業進行全渠道營銷宣傳和推出讓利優惠方案,通過優惠疊加,讓消費者於
企業折扣基礎上再享受政府消費券立減優惠,充分讓利,形成便民惠民效應。(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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