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14
你辭職,我孭飛?
上星期同事D煞有介事,拍晒膊頭跟我說︰「其實我留喺度,主要係因為你。」我體內的防禦機制隨即啟動,落閘說︰「嘩!你千祈唔好咁講。」
「真係架,成間公司我只係信你一個。」D繼續大頂大頂高帽笠過來。而其實,幾乎全世界都知道他已起離心,是他自己事先張揚「做落去都無癮」的。
「在下實在愧不敢當。係去係留,都係你自己決定。」我高處不勝寒。小弟亦不過打份工,何德何能孭起其他同事的人生。
今時今日,即使「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還沒有被揮霍消耗殆盡,相信亦未必適用於現今本港職場,也最好不要如此。是「劇情所需」也好,是各人的取捨與生存之道也罷,關於去留,畢竟是非常個人的事。先小人承認「我為自己」,總好過陽奉陰違「其實為咗你」。
「如果唔係因為你,我就唔會blablabla……」老闆與下屬、同事與同事、老公與老婆、父母與子女、朋友與朋友,不論任何一種人與人相處的處境中,都有可能出現過類似的對白,百搭非常,放諸四海皆準。彷彿只要這樣說,就能夠完全免責。
然而,真是這樣嗎?
好吧,就當說的一方真的沒有任何責任,不過鑊仍然是要孭的。人生在世,誰不是自負盈虧?所以,「如果唔係你,我就唔會blablabla……」根本是廢噏,因為即使能夠推卸所有責任,結果始終要自己承擔。
打工仔要劈炮,大概可以有10萬個官腔理由,最常用的是追尋更佳待遇和發展、想挑戰自己、想有新嘗試;而留下自然亦有一堆講不出聲的原因,例如根本熱愛工作、暗啞底滿意目前工作環境、未搵到……甚麼都可以。總之,千萬別說「因為某某人」——因為既沒有人願意孭飛,更沒有人負擔得起。
畢竟,我們為自己的去留,已夠誠惶誠恐了。
原文刊載於ctgoodjob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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