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極速報價
  • |
過往專欄
政治擂台
趣味投資法暢所欲妍HR唔易做辦公室政治論盡中港台時事要聞圖窮秘現中環人金錢世界呈分試 你要知小事大意義全城聚焦點政•漫料理NatFix我家私房菜素心Cook心理攻防戰綠路閑人好書看多點Pris形象教室形象UP!保哥快趣煮Green Monday看透生死親子語我要初創政策.正察跳躍中國時空筆記留心站財玄廣進點歷史看真點時勢造網紅Online有話兒DR-Max 一點就明Bella vita 美好生活iMoney 熱點Talk Of The Town活得健康點親子芬享不藥而癒人生燦爛點凱文隨筆尋寶島盛衰關鍵國金與投資留給囝囝IC理財打工秘笈樂活人生SME 解密「港」創業‧談管理心靈加油站「男」言之隱滾蛋吧,腫瘤花生味辦公室健康透視抗癌煮意知‧解醫學創業兵團匯對達人容我細說言歸政傳政經頑石不低頭為理發聲郎旋風薰香療法男士診症室抵玩自助遊句句有骨星座命理念力•氣功手機應用tips睛益求精嚴浩 LIKE!見微知著跟著陶冬找美食數碼潮人廣告有晴踏出退休第一步識食•惜食有種CEO叫做莊潮爆網事羅湖橋兩邊娛樂酷辣辣思歪思正十萬八千里樂本健‧教室特首選舉趣食60秒入廚101觀自然•觀香港有種生活政本清源心筆在妍維基解碼IT戰國誌煮酒論政今日趣聞馬壇.誌趣星期二周融愛瘋Apps美美道來大國崛起智醒日誌@中小企「營」刃而解Smart Buying甜品工房Education Calculator家事法庭升學信箱新手媽媽怪獸父母營營樂樂親子專題財富非常道謝國忠看勢獨唱團京城近觀原來如此乾坤挪移街坊食神Keyman森巴舞睇波LU文化導遊精神解碼抗癌兵團有營生活吾道崢廣見聞名家名畫商務英語型品薈我心中的米芝蓮歐洲直擊旅途中食得喜Leadership Coaching一哥教攝影心晴百態乳你同行專科專論人愛衣裝Word Discovery科技趨勢愛情故事投資達人政治擂台藝術投資秘笈抗癌點滴寵物情緣淘寶lization電影一線網絡鬼故主.管微博一分鐘管理娛樂有理進攻SAT古今名錶政‧經‧女人The Beauty Factor議會內外石油戰爭男女情色談金說匯風水環境學細味建築Green Hong Kong星光伴我行我吃過的米芝蓮A+孩子上海觀察京城札記鐵娘駕到食客三千創富新思維海外升學信箱Today's Web藝術投資世界在讀什麼-雷美華潮得起Business English飛越地球村紅酒情報職場物語股場琦手鑽石媒人Mei Ling好愛情‧壞愛情性治療師手記名牌女王嶺南人語醫美正當時黃金時代醫美正當時一份好工美麗不妥協上班纏下班逅

11/04/2012

復活節是銀行假定勞工假?(工黨 李卓人)

  • 收藏文章

  每年復活節假期,都有不少打工仔女問我:為什麼我們沒有假放?答案是香港有兩種假期制度:公眾假期(General Holidays)和法定假日(Statutory Holidays)。

 

  早在1875年,香港已訂立《公眾假期條例》(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訂明哪些日子為公眾假期和銀行假期,所以公眾假期亦俗稱為「銀行假」。該條例除了指明政府部門在假期當日暫停辦公,亦規定銀行在假期當日無需辦理與可轉讓票據有關的付款等事宜。其後條例經過多次修訂,英文名稱亦改為General Holidays Ordinance;時至今日,條例規定所有星期日和另外17日為公眾假期,包括復活節三日假期。

 

  值得注意的是,《公眾假期條例》只是方便政府和商業運作,並沒有規定僱主需在公眾假期當日給予僱員有薪假日,部分僱員可在公眾假期放假,純粹是僱傭合約的條款。

 

  至於法定有薪假日,則在《公眾假期條例》訂立差不多一個世紀後才出現。在1961年,立法局通過《工業僱傭(有薪假期與疾病津貼)條例》(Industrial Employment (Holidays with Pay and Sickness Allowance) Ordinance),訂明部分工人可享有六日有薪假期(農曆年初一、農曆除夕或農曆年初二、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冬節或隨後的元旦日),並在1962年4月正式實施。殖民地政府當年提出該條例的原因,是遵循國際勞工公約每年最少六日有薪假期的規定。在最初期,只有在工廠工作的勞動工人(manual industrial workers),或月薪700元月以下的非勞動工人,才可享有法定有薪假期,所以法定假日亦俗稱為「勞工假」。

 

  至1974年,政府決定將有薪假期的規定納入《僱傭條例》,有薪假期仍維持在6日,而可享有法定有薪假期的非勞動工人的月薪上限,則跟隨《僱傭條例》的規定調高至1,500元。在1977年,有薪假期增至10日,加入了農曆年初三、重陽節、元旦日和一日浮動假期(如僱主沒有事先指明日子,則為七月第一個周日或八月第一個星期一)。當時代表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發言的鍾士元指出,增加四日有薪假期會令工資成本提高1.3%,但考慮到香港的法定有薪假期日數比鄰近地區少(菲律賓10天、新加坡11天、印尼12天、台灣13天、日本14天),所以仍支持條例通過。

 

  有關兩種假期制度的爭議,最早可追溯至1981年6月,當時殖民地政府曾就有關問題展開公眾諮詢。諮詢結果當然一如所料,僱員代表要求逐步劃一兩種假期,而僱主團體則反對增加有薪假期;政府的折衷方案是:作為第一步,先在1983年增加一日浮動假期,並在日後再作檢討。

 

  不過,第一步之後卻遲遲未見第二步,殖民地政府一直沒有就再有薪假期提出修訂。直至1996年,時任職工盟主席的劉千石提出私人法案,將五一勞動節列為法定假日,並回歸前夕的立法局會議上獲得通過。可惜,特區政府一上任,即將該法例(連同其他三條包括反歧視工會和集體談判權的勞工法例)凍結。在勞工團體堅持下,特區政府終於同意保留勞動節為法定假日,但押後一年至1999年才實施。

 

  政府和商界經常指,香港的有薪假期日數已比其他地區多。不過,要作公平比較,還應加上僱員享有的法定有薪年假。目前《僱傭條例》規定,年資三年以下的僱員,每年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隨後每年增加一天至最高14天,這跟大部先進經濟體每年四星期有薪年假比較,明顯遜色得多;香港即使增多五天法定假日,只是將兩者的差距收窄而已。

 

《工黨主席 李卓人》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想要獨家投資理財Tips?即Like etnet 全新Facebook專頁► 立即讚好

我要回應

版主留言

放大顯示
風水蔣知識
最緊要健康
精選文章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