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19
置業為民 何須避嫌
政府最近進一步交代《財政預算案》中,擬斥資200億元購買物業,以供營辦近160項社福設施的做法。社會對這項措施的反應普遍正面,包括社福界、地區服務關注團體、非建制派議員及學者等,政府不但要積極回應社會在細節上的關注,而且還要善用巨額財政資源,切實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政府擬在全港購入60個物業,以設置158項社福設施,這已比預算案中初提的130餘項多出了近30項設施,實在令人期待。筆者甚至異想天開,希望政府能再「加碼」,多購60個物業,那就皆大歡喜了。
因為有人憂慮社福設施雖增,但若服務名額或人手資源沒有相應增加的話,就白費心機;又有人指新增設施中,未有涵蓋院舍住宿服務及精神健康社區中心等。
以上都涉及資源,只要今次有個好的起步,即使未能一蹴即就,政府終有日能兼顧社福各方面服務的需要。
按照200億元預算,購入共60萬餘平方呎計算,物業每平方呎價約3萬元,可供政府選擇的物業其實不少,而且不乏優質物業。
看近月大樓面舖位成交個案,由較高價、位於尖沙咀商場的兩層樓面,共約14,000平方呎,呎價約1.4萬,至較低價、位於長沙灣的兩層樓面,共約12,000平方呎,呎價約1萬元都有。若果以同一預算,似乎不妨考慮多買幾個物業。
雖然政府已強調,會採用不同方法,確保物業價格合理,從而確保公帑得以妥善使用,但仍有人質疑政府︰一、有利益輸送;二、替商舖托市,「益」地產界。其實,擬增的社福設施所提供的服務,有頗多是由非政府機構(NGO)營辦,連租務也由NGO負責,相信涉及私人或商業利益的機會會較少。此外,由於擬購物業的總樓面面積只及去年非住宅物業總量(約4.3億平方呎)僅約0.14%,「托市」又將從何說起?
事實上,看擬購物業中,有長者鄰舍中心48間、幼兒中心28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15間、學前康復服務辦公室12間等,大家認為,它們將提供的服務應否及早給予有需要的市民?若政府因一些「有可能為個別人士帶來利益」的顧慮而畏首畏尾,則萬事不成,但在謀求社會大利益的前提下,只要合法、合情、合理,何事不可為?
不過,批評者也不是全戴上有色眼鏡去看政府買物業這舉措的,政府更須聽取意見,例如提高透明度、回應服務營辦機構的建議及訴求,乃至探討續以此方式提供服務等,都是切實做好這項措施的關鍵。日後政府只要謹慎物色物業及設施,買得適時適切、合價合理,置業為民,又何須避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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