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2022
修訂扶貧策略,做到精準扶貧
最近,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接受傳媒訪問時,公開指特區政府現時計算貧窮人口,計算收入但不計物業「值得商榷」,並且表示特區政府將重新研究貧窮的定義;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亦公開表示將於明年初重組扶貧委員會,未來將以精準扶貧為目標。我十分認同他們的說法,並相當欣慰特區政府終於瞧著正確的扶貧道路邁進。
事實上,貧窮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特區政府兩度於2005年及2012年成立扶貧委員會,並於2013年公布首條官方貧窮線,採取「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概念,以每月住戶收入中位數的50%定為貧窮線(poverty line),若家庭收入低於貧窮線,便屬貧窮人口。
(資料圖片)
相對貧窮 愈扶愈貧
過去我多次公開發言及撰文,指出特區政府採用相對貧窮線有多重問題:
一、相對貧窮線會因為市民整體收入增減而不斷浮動,若經濟持續增長,便會拉高住戶收入中位數,那麼位於相對貧窮線以下的人口便會不減反增。香港在2013年時有貧窮人口(政策介入前)133.6萬人,到2019年竟增至149.1萬人,2020年更增至165.3萬人(《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貧窮率亦由2013年的19.9%(政策介入前),升至21.4%(2019年)再升至23.6%(2020年),難怪特區政府一直被批「愈扶愈貧」。
低收入但高資產 難算貧窮
二、相對貧窮線未能準確找出社會上最貧窮、最需要幫助的組群。正如政務司司長所說,計算收入而不計資產的話,可能有市民(特別是退休長者)沒有收入但手持物業,其實若有幾個物業收租也很難算是貧窮,若計入貧窮人口,那是說不過去的。
此外,市民「上樓」與否也有影響,若市民已住在公屋甚至居屋,其生活質素必比「上樓」前大幅改善,扣除公屋的低租金,家庭資源也相對靈活,若這些個案都計入貧窮人口,那樣不單誇大了貧窮人口的數字,資源亦未必分配到最有需要的市民身上。
派錢不能長遠解決貧窮問題
三、特區政府以「政策介入前」(pre-transfer)及「政策介入後」(post-transfer)的貧窮人口數字來凸顯扶貧成效,我認為是數字遊戲。所謂的「政策介入」其實就是不停地派錢、派福利、補底,例如《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政策介入後」,2020年有110萬人脫貧,貧窮人數大幅下降至55萬人云云。但是這些福利措施並不是真正協助市民脫貧。
特區政府歷年來投放在社會福利的資源非常龐大,是開支最龐大的政策範疇。例如2021/22年度是1057億元,2022/23年度已增至1118億元,佔全年總開支的19.8%!不過,香港目前經濟艱難,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預計2022/23年度的赤字有563億元,後來再在9月的網誌進一步估算本年度將錄得千億財赤,財政儲備則會降至約8000億!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仍持續以巨大福利開支作為減貧手段,我相當有保留。
「授人以漁」更重要
我一直認為扶貧政策的正確方向是要把資源用在社會上最需要幫助的組群,例如居住環境惡劣的劏房戶、貧困長者、基層兒童,以做到精準扶貧,因此,修訂貧窮定義非常重要。而相比起派錢派津貼等補底措施,我更相信「授人以漁」,包括擴大產業結構,創造職位,辦好職專教育,讓市民能憑自身努力脫貧。
我擔任主席的立法會「改革扶貧政策和策略小組委員會」已召開四次會議,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先後與會,和議員討論扶貧政策。何局長提倡的「簡約公屋」冀能加快市民「上樓」,脫離不適切居所,也是為了扶貧。最後,我留意到周永新教授指現階段未必需要再訂貧窮線,反而應分析市民的支出,支援自理能力較差的組群,這也是值得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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