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 鄧浩然: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措施之我見
03/04/2025
《然之有物》香港證監會與聯交所於去年底發布聯合聲明,宣布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以下簡稱新措施),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領先的國際新股集資市場之吸引力。究竟新措施能否提升上市審批的效率?就讓筆者為各位作出分析。
對於企業來說,新措施最直接的好處,是有望縮短上市申請所需的時間。在新措施下,證監會和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在分別發出最多兩輪監管意見後,會對上市申請作出評估,並分別在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確認相關申請是否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如果沒有相關事項,聯交所會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共同落實上市文件披露,然後將相關申請提交至上市委員會進行聆訊。如果一切順利,申請程序預計可於6個月的申請有效期內完成。此舉將有助縮短上市申請所需的時間。
新措施有助優化上市申請的審批效率和透明度,能吸引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Shutterstock)
需要強調的是,上市申請所需時間能否縮短,還要同時考慮內地監管機構的審批流程。自從2023年3月底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制度生效後,內地企業赴港上市除了需要得到香港監管機構的批准外,還需要取得中國證監會發出的備案通知書。根據筆者的觀察,不同上市架構在取得備案通知書所需的時間上存在一定差異。直接境外上市(即H股)及非VIE架構的紅籌上市,一般需時4至5個月,有望受惠於上述新措施。相反,涉及VIE架構的上市申請人,一般需要更長時間,未必能受惠於該措施。
其實,對於上市申請人來說,上市所需時間固然重要,但更重要是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問題,對其上市申請構成障礙。在新措施下,如果證監會或聯交所認為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而該等事項很可能導致上市申請人需要更長時間完成上市申請(例如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或上市文件質素欠佳),證監會及聯交所會積極與上市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溝通,以協助其理解及解決相關監管關注事項。此舉將有助提升上市審批過程的透明度,避免上市申請人因不清楚監管要求而耽誤了寶貴的時間。對於一些存在重大監管障礙的申請人,也可以及早得知具體情況而作出相應調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新措施下,合資格的A股公司(即市值至少達到100億港元,並且於遞交新上市申請前的兩個完整財政年度遵守A股法律法規)將獲得加速審批。對於合資格的A股公司,兩家監管機構分別只會發出一輪監管意見,而各自的監管評估將在30個營業日內完成,較其他申請的時間少約10個營業日,相信此舉將有助加快A股公司來港上市的步伐。
總括而言,新措施有助優化上市申請的審批效率和透明度,能吸引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鄧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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