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4Text: Kennis Wong
消委會 | 美容院轉手難追討未消費套票餘額!新舊商戶邊個負責?被逼轉用、購買其他套餐點算?追討期幾耐?即睇投訴及法庭個案
女士們聽到美容院的折扣優惠,例如多買多送,都會心動,然後行動預繳療程或購買套票!當刻真的覺得十分著數抵買,但萬一美容院轉手,付上的幾千至幾萬甚至數十萬元可能會付諸流水!最糟的是,新商戶未必願意提供同樣的服務或退款。消委會收到不少投訴,指新商戶要求額外消費,對這樣的情況,不是只有就範,原來還有其他方法追討餘額!即刻睇落去!
美容院轉手後舊客戶生意由誰承擔?
一知道惠顧美容院易手,大家一定十分茫然,不知道應該從何跟進自己未消費的餘額,原來新、舊商戶同樣需要負責!消委會指美容服務屬於「個人服務」,除非消費者同意由新商戶接手未用完的套票,否則舊商户仍有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已購服務。舊商户不可藉業務轉讓企圖免除法律責任,消費者有權向舊商戶追討未消費的餘款。至於新商戶根據《業務轉讓(債權人保障)條例》,新商戶須承擔舊商戶在經營有關業務時所欠下的債項及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消費者亦可向新商戶要求退款。另外,舊商戶在轉移客戶資料予新商戶前,應徵詢客戶同意,否則新商戶不得用以招攬生意或推銷已購服務以外的服務及產品,一旦作推銷,可能已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使用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的法定要求。
(圖片來源:Envato)
消委會個案分享1:新商戶未經事主同意提供服務
在2012年曾有一宗法庭個案,當事人從九龍旺角一所美容院購買並預付了數萬美元的美容套餐,後來該美容院停止營業並將其業務轉讓。當時法庭裁定新舊商戶均需向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更指即使新商戶願意繼續提供已購服務,甚至設法安排舊商戶的美容師為當事人進行服務或治療,這並不會改變服務提供者身分已改變的事實。新商戶不能在當事人未同意下,堅持執行舊商戶與當事人之間的消費合約。
消委會個案分享2:新商戶推介轉用及購買其他美容套餐
除了告上法庭外,消委會收過類似的投訴。事主在美容院購買療程(包括面部美容、排毒及紋眼線),期間一直順利享用服務。一年後,她突然發現店內職員人面全非,制服亦更改了,才知道美容院已被另一公司收購。新公司表示會繼續為她提供服務,並出示一張「關心美容計劃」文件,指「新公司免費為閣下完成舊公司未完成的或相似的服務療程(不包括客貨產品)」,事主於是簽署作實。然而,當她於預約時間抵達美容院接受餘下服務時,職員卻聲稱沒有她以往使用的排毒儀器,再推介她轉用及購買其他美容套餐。事主不欲再花費,便提出將餘額轉做最普通的美容服務,但要求遭職員拒絕。最後經爭論後,職員建議她支付$3,056及扣減18次現有療程,以換取魚子再生療程,並揚言若不接受此安排便無法再為她預約服務。經消委會調停後,新公司提出「退回$3,056、不再為投訴人提供服務」,即投訴人將不能再使用餘下服務的方案。投訴人認為追討困難,亦不想使用新公司的服務,因此接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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