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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020

戀上夜場女子:不想面對真相而被騙情騙財,是被騙還是自騙?

  感情,令人難以自拔,即使那段感情充滿謊言。

 

  當他交上這個「女友」,有朋友已提醒他歡場無真愛,切忌認真,結果他真的被騙。他形容自己「不知不覺中沉船」,朋友卻認為他是「明知故犯去跳海」。

 

  她在夜場工作,他是她的顧客,後來疫情肆虐,夜場活動受到限制,她對他說:「你可以來我家,除了較衞生舒適,還可節省金錢。我雖然在那裡工作,畢竟那些地方較複雜,去得多不是好。」他去光顧,她就是得益者,但她掉過來勸他不要光顧,他感到她體貼,覺得兩人的關係不再是買與賣。

 

  以前在夜場,他付錢、她提供按摩及性服務,是清晰的顧客消費關係。後來在她家中接觸上床,她拒絕他金錢,令關係變得曖昧。要付錢的性服務是購買,不用付錢的是否意味有感情?不牽涉金錢的性行為,令他對這段關係感到模糊,也更加投入。

 

  但不用付錢的,原來更貴。

 

  一個晚上,她說鄉間母親患病,要入院做手術。他記不清是她要求還是他自願,他給了她五位數額的金錢。及後,她間歇提出不同需要,一陣子是數千元,另一陣子又另外數千元。他雖然有懷疑,但抱著「感情是要付出」的想法,理性思考完全癱瘓,直至他知道她與不同的人有著相似的男女關係。他發現自己只是她眾多個之其中一個,才承認被騙情騙財。

 

  「如果真的想發展這段感情,雙方理應彼此認識更多,你對她有過懷疑,為何不作深入了解?」我問他。

 

  他靜了一會後說:「見到不同的蛛絲馬迹,我不是沒有懷疑,或許……只是不想看到真相。」

 

  朋友認為明眼人都看得出那女人是為了錢,所以覺得他很蠢。其實,再蠢的人也會知道對方是為了甚麼才跟他一起,只是不想拆穿對方看清真相,是因為想享受「像是有愛」的感覺。

 

  要繼續享受,就得假裝模糊。給對方欺騙,首要條件是自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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