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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7個1定要去遊行的理由

  特區政府7‧1前連環出招,先為替補機制小修小補,之後見市民已拆穿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扭曲民意的技倆,便找來特首曾蔭權撐完鄉議局新大樓,再撐替補機制,然後連夜把民望最高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拖出來蹚這渾水。

 

  黃仁龍表示,《基本法》無規定填補空缺須要用補選方法,有其他國家使用不同遞補機制;新方案具透明度、合理及公平,提供客觀方法填補空缺。他現身「說法」的唯一效果是製造人生一大污點,將自己貶至林公公的層次!

 

  內容了無新意,重申他之前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即是被余若薇指為「九流律師」的「九流意見」,當時余若薇直指:「如果政府邏輯成立,是否法律無話畀我呼吸,政府就可以剝奪我的呼吸權?」

 

  也好,我正想鼓勵市民7‧1上街,數落政府的低能施政,由特首打落人人有份,唯黃仁龍差點可以獨善其身,如今終於人齊!

 

  1. 地產霸權橫行,市民無力置業,曾蔭權堅拒復建居屋,直至京官開腔,忙不迭討好轉軚,但到執行時卻又再拖7年,令市民空歡喜一場。

 

  2.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成事不足,聲稱關愛基金商界捐款50億元,到位只得6.8億元;做樹木隊長又遭死因庭踢爆康文署職員用4.5小時目測1.68萬棵樹;身為西九文化區主席,鬧出前行政總裁「健康理由」辭職轉頭返新工;最近前官員指政府招標偏袒iProA,有傳媒指iProA為他製作競選網頁,涉嫌偷步選特首。

 

  3.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有錢唔識使!亂派錢,不論貧富610萬人每人6000元,耗費公帑380億元。庫房水浸,何不用於津貼住屋、資助交通費,改善教育、醫療、福利或減稅!而且派錢方法擾民,還要支出大筆銀行服務費。

 

  4. 政府倒行逆施、違反《基本法》、損害港人人權,黃仁龍身為律政司長沒有極力勸阻,任由法制淪亡!

 

  5. 林公公拖延民主政制發展,粗暴剝奪市民選舉權利。

 

  6.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其身不正,無視居所僭建釘契,公然違法。更壞的是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洗腦」教育。要幾歲人仔一臉正經地訴說愛國深情,不禁擔心他們長大後可以有多虛偽!

 

  7. 到了最後一項,但想說的太多:醫療系統失衡,禍及本地孕婦;警方打壓示威集會,64繞路奸招阻人悼念,還有……唉!這個政府總有1個令你上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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