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延長有薪產假有何作用?
特區政府近日在考慮應否將有薪產假從現在的10周延長至14周。假如這政策實施,會帶來甚麼影響及多大的影響?
要回答這些問題,先要搞清楚政策目的。第一個目的應是提供更多的勞工福利。有些人不贊同用「福利」這名詞,認為這應稱為「權利」。產婦生育,自應是其權利,給她們假期,也是理所當然。不過,延長假期,而且是有薪的,都會帶來社會成本,我們很難期望社會沒有人會問,為何別人有義務承擔起這成本?天下沒有免費午餐,即使我們將產假視為福利,也要問誰在承擔著其成本。
女性對生育的最大憂慮是高昂的樓價及教育費用。(資料圖片)
不生育女性承擔成本
我們若對歷年來人口普查的數據作仔細的定量分析,不難發現女性平均收入低於男性,縱使是在很多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例如同一教育水平、同一工作年數等等,也是如是。因為香港的菲傭很多都有大學學位,但薪水低,我們當然可以合理推斷女性平均收入是被外傭拉低,但即使我們把外傭從數據中刪去,女性平均收入較低仍是存在著的事實,離開了學校的時間愈長,差距愈明顯。
為何如此?我們不能完全排除性別歧視,但我不認為此種心態在香港十分嚴重,我相信部分原因是因部分女性將會生育。她們產前產後都要脫離工作崗位,而且有薪水,所以僱主一早便把此因素考慮在內;也有部分女性生育後乾脆不再工作,也可能使僱主在培訓她們時有所顧忌。產假愈長,愈有可能加劇僱主的偏見,對一些根本不打算生育的女性也抱同樣態度,並一早便在薪酬上反映。若然如此,那些本來並無生育計劃的女性本應與男性有同樣的生產力及收入,但卻被連累少了薪水,如此說來,是她們在補貼要生育的女性了。但假如每名女性都打算生育,人人最終都得到補貼,這倒無所謂。但這種假設的漏洞是香港45歲的女士有近4成人沒子女,不生育的人太多,並非所有女性都可享有薪產假。
第二個政策目的是鼓勵生育。香港的總和生育率近20多年來一直處於世界的低水平,一名婦女平均一生人只生育0.9至1.3名小孩,有不少更乾脆不生,這麼低的生育率,人口自然有下降壓力,政府便頗關注香港勞動力會否下降。我不認為勞動力減少很重要,只要能提高人口的教育水準及生產力便可抵銷這影響,但我們仍應問問延長4周的有薪假是否真的能刺激生育?
我10年前做過一個研究,曾隨機抽樣向數以千計的女性作調查,其中一條問題是,假如要求她們比原本計劃再多生一名子女,她們要得到多少補償才肯這樣做?不同的人答案有差別,但平均而言,她們認為要4、5百萬元才可補償到其成本。若問她們生育最大的負擔是甚麼,大多數的答案是高昂的樓價及教育費用。一名適齡生育的女性,從統計數據可推斷,平均月薪遠低於18,000元,多了4周有薪假期,怎可能抵銷數以百萬計的成本?況且現時樓價及教育費比10年前都高太多,她們生育的意念恐怕更不如前。
無助刺激低迷生育率
雖然我對這兩大政策目標都十分懷疑,但卻認為政策的後果,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的,都十分有限。香港去年共有56,500名嬰兒出生,20至45歲適齡生育女士的勞動參與率大約是74%,以此推斷,共有約41,800位產婦是在職的。假設她們平均薪酬是每月18,000元,那麼多了4個星期產假的總薪酬便是6.95億元,再加上強積金及其他福利,可假設每年的總成本是8億港元以下。
香港GDP是26,600億港元,這不足8億的成本,只等於GDP的0.03%左右,比例很低,所以政策的影響,不論正或負,都只是十分的輕微,這並非很重大的政策。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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