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9
美國多州為墮胎權「開戰」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年6月24日做出裁決,認定美國憲法不保護婦女的墮胎權,墮胎是否合法應由各州決定。一石激起千層浪,在一些共和黨控制州議會的「紅州」(red state),用立法方式禁止墮胎的各項準備工作立即展開。一個半月之後,兩個「紅州」走完既定程序:堪薩斯州經選民公投,否決了修改該州憲法的動議,不對墮胎設置新的限制,懷孕22周之內墮胎仍屬合法;印第安納州議會通過新法案,除強姦、亂倫等個別情形,墮胎屬於犯法,新法律9月15日生效。上述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顯示出美國民意的走向,同時也說明儘管共和黨政客立場強硬,但「紅州」也不完全是鐵板一塊,理性抗爭會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
主流民意開放,地方政客保守
堪薩斯是美國中西部的「深紅州」(deep red state),在1964年之後的歷次總統大選中,共和黨候選人都贏得該州的選票,2020年特朗普在該州得票比拜登多15%,共和黨支持者的優勢十分明顯。該州8月2日進行了選民公投,決定是否授權州議會修改州的憲法,加入禁止墮胎的條文。鑑於州議會內共和黨對民主黨有絕對優勢,而且共和黨政客多數比較保守,主張禁止墮胎,因此若公投結果支持授權修憲,在該州禁止墮胎將會毫無懸念。但公投結果卻是59對41,大比數否決了修憲提案,這一結果令共和黨領導人大失所望。
(圖片由作者提供)
實際上,在政治議題上比較保守的一部分共和黨選民,在社會問題上立場比較開放,他們將政府為禁止墮胎而修改憲法視為干預公民自由,其實這與反修憲運動的巧妙宣傳有關。這些民間組織在各種媒體上重點打「自由牌」,強調堪薩斯州的法律已經對墮胎有所規管,就像規管其它任何醫療行為一樣。這次修憲只會賦予政客們不應有的權力,讓他們干預普通人的生活,所以熱愛自由的人決不能讓修憲公投通過!這一套說辭在地廣人稀的堪薩斯州比較有說服力,該州的土地面積接近中國湖南省,但人口還不到300萬,其中85%是白人。作為產糧大州,全美四分之一的冬小麥和三分之二的高粱產自該州,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一貫崇尚自由,反對政府的各種干預,因此他們對修憲投反對票應該被視為合理的結果。
議會強推法案,民眾無權話事
在同樣由共和黨掌控的印第安納州,情況卻大不相同。該州沒有搞選民公投,直接由共和黨議員在州議會提出議案,訂立新法全面禁止墮胎。議會辯論之後,在新法條文中增加了少數例外情況,即強姦、亂倫受害者在受孕10個星期之內可以墮胎,但受害者必須就受害事件做公證;當孕婦生命受到威脅時可以墮胎;當胎兒有致命的非正常情況時允許墮胎。新法律還規定墮胎必須在醫院或醫院附屬的門診部進行,這意味著遠離城市的不幸孕婦要經過一番舟車勞頓才可墮胎,而在獨立診所行醫的婦科醫生則不可以再提供墮胎服務,其有關墮胎手術的行醫執照也將被吊銷。
共和黨在印第安納州參眾兩院都有明顯優勢,但並非所有共和黨議員都投票支持訂立新法。參議院有39名共和黨議員,11名民主黨議員,但投票結果卻是28比19,有8名共和黨人投了反對票。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眾議院,9位共和黨議員投了反對票。據美國媒體報導,部分共和黨溫和派議員反對全面禁止墮胎,認為在21世紀的今天,墮胎這件事應由女性自己做主。另一部分立場極度保守的共和黨議員則認為,「胎兒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不能為墮胎設任何「例外」,一切墮胎都應被禁止。出於不同的立場,這兩類「非主流」共和黨議員投了反對票,這種「臨陣倒戈」如今比較少見。
事實上,近期多項民意調查都顯示,美國約70%的民眾贊成保留婦女墮胎的權利,但保守的政治勢力和傳統的宗教勢力在一些「紅州」掌握立法權,令民意無法影響大局。印第安納州州長霍寇姆(Eric Holcomb) 主張禁止墮胎,州議會通過了禁止墮胎的新法,幾分鐘後他就在法律文本上簽字,擺明為自己「攞彩」,讓印第安納成為最高法院裁決之後,全美第一個透過立法來禁止墮胎的州,給其它「紅州」做出「榜樣」。
炒熱墮胎議題,爭奪游離選票
墮胎權之爭已成為政治工具。最近民主黨在各州的分支機構和婦女組織緊密配合,透過社交媒體炒熱墮胎權這個話題,因為11月的中期選舉不涉及選總統,只有國會換屆,一般投票率比總統大選年要低。但如果能設置一個好的議題,有時會刺激一些「單一議題選民」(single-issue voter)出來投票。在通脹升溫等大眾議題之外,墮胎權似乎是今年比較吸引選民的「小眾議題」,它有可能幫助民主黨候選人爭取到更多「游離票」。有些選民不關心黨派政治,不按黨派立場來投票,但對捍衛公民自由與個人私隱卻立場堅定,堪薩斯州的公投結果證明了這一點。
以往在總統大選中獲勝的黨,兩年後在中期選舉中都會丟失國會議席,民主黨今年恐怕也不例外。目前在眾議院民主黨僅有微弱優勢,在參議院兩黨各佔50席,因此要保住議席繼續掌控兩院難度極大。雄心壯志可以有,但想改寫歷史,談何容易。
【你點睇?】皇馬巴塞傳奇表演賽爆簽名會風波,26人買涉$20萬套票僅見部份球星15分鐘,你認為事件哪方須負較大責任?►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