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09:58:22
鞏固ESG中「S」- 何卓蕙、吳泰旻
2022年度「支持社企機構嘉許計劃」的獲獎商企及機構,它們於過去一年積極透過與社企合作,實現「商社共贏」及「持續發展」的願景。
近年,商社合作共贏的例子與日俱增,既可展現企業對社會責任的承諾及實踐,亦共同創造社會效益,惠澤社群。國際非政府組織Catalyst 2030於2021年的研究報告就指出,企業與社會企業(社企)合作共有五大益處,包括:開拓更多客源及市場機遇、減低供應鏈風險、在持續變化的市場環境維持競爭優勢、創新避險和吸引及保留人才,可見商社合作百利而無一害。
過去幾年的疫情,持續喚醒消費者和投資者對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重視,加上,自香港聯合交易所要求本港上市公司必須披露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ESG)報告後,ESG已逐漸成為衡量企業經營績效的一個重要指標,與任何規模的公司以至中小企都息息相關,而當中社會(Social)更日益受重視。策略傳播諮詢公司SEC Newgate於2022年度發表的ESG Monitor調查(香港首次被納入受訪地區)發現,約十分之七的受訪香港人表示,同意企業須識別和停止不道德行為、對供應鏈的行為和績效負責,以及支援社會弱勢社群。相比全球的平均數,香港人更關注S,反映大眾十分重視企業對社會的關懷及在社會範疇中的表現。
監管機構的推動亦提升S的重要性。聯交所於2019年12月提高ESG報告的要求,將所有與S相關的關鍵績效指標(KPIs)的披露責任從「建議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還增加了識別供應鏈ESG風險和選擇環保產品和服務之政策作為S的KPIs,令企業須更主動做好供應鏈管理及匯報S的資訊。在此之前,企業一直都被詬病披露S的透明度及意識不足,樂施會曾於2019年發表報告,指出在香港50家恒生指數成份股公司中,多達九成在S範疇的資訊披露表現不及格,包括沒有披露其營運模式對當地社區的潛在負面影響、没有就「供應商的社會評估及相應採取行動」作出匯報等等。
不過,鑑於現時ESG於三個範疇的比例並沒有一致的國際標準,且社會指標的領域廣泛,有些與環保(E)重疊,有些則較難量化,如社區參與。故目前許多企業在實踐ESG時,即使日漸明白S的重要性,也知易行難,常以較傳統的方式去展示成效,例如捐款給慈善機構或當義工的數字,忽略S所注重之企業業務與社區互動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其S報告側重披露公司內部的員工離職率、工傷和產品召回等數據,對供應鏈管理、人權及社區參與等方面只作概括、方向性陳述。
近年的趨勢亦揭示千禧世代的就業選擇也與企業ESG表現掛鉤。普華永道及Mercer的報告都不約而同發現,超過八成的千禧世代都會按ESG表現是否優秀來選擇僱主,若企業的ESG表現不符合他們的期望,便會考慮離開。這反映新世代更願意犧牲工資,以換取一份有意義的工作,望賺錢之餘也能貢獻連結社會。由此可見,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投放於S的企業,亦有助僱用、保留和激勵員工,在「搶人才」的主旋律下保持競爭優勢。
正如前段所述,疫情衝擊經濟,加劇社會不平等,驅使公眾要求企業承擔更多社會責任,新世代更重視企業須公平對待僱員、客戶及社會,亦關注企業供應鏈所涉人員的健康責任及其多元、平等與包容(DEI)。因此,企業要在疫後復常階段走穩,便要更好地踐行S,令ESG這三個不同的元素都能並重,相輔相成,以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讓不同持份者看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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