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08:00:00
監察就等如否定嗎?《社企是門好生意?社會企業的批判與反思》讀書會後記 (上)
香港社會企業總會為了推動對《社企是門好生意?社會企業的批判與反思》(徐沛然著,台灣時報文化2018年出版)的細讀和反思,4月16日舉辦了讀書會。我們關心香港社企的發展,寫過 〈「良心」免受批判? ──《社企是門好生意?》讀後〉 ,登載於眾新聞,也參與了這次讀書會。當日交流坦誠懇切,但也存在進一步探討的空間,値得一記。
過去對香港社企的反思不足
縱然不全然認同書中論點,但不少與會者都欣賞作者對社企有透徹分析,以經濟、政治及社會學角度作出批判。目下的一些論壇或文章多著重社企實務和讚美成功個案,但香港實在缺乏批判性之作,遑論從公共政策視角看香港社企的發展。有與會者表示,「厚黑」一點說,「幸運地」香港似乎未有像徐先生這麼一個有穿透力的KOL對社企進行剖析,否則肯定給他批判得七零八落體無完膚。香港社企的意見領袖(若有的話,或許來來去去都是那三幾位),少有就社企的問題作出深入評論(可能他們比較客氣吧);在一些研討會中也只是反覆地推介他們所營辦的項目,正是俗語所謂的「吹水」一番,討論內容仍處於虛泛模糊、離留狀態。
與會者認同社企未必有足夠能力解決社會問題,例如在精神病復康者和殘疾人士的就業問題上,雖然不少社企提供一些就業機會,但離開解决問題仍然很遠,而且很多非社企也能提供就業機會。不過,社企有示範作用,可以以民間力量和營商方法去嘗試回應工作不平等的議題。它也是一個介乎慈善事業與營利企業的中介體,能提升傳統慈善事業體制和官僚的惰性,亦可以警醒私人企業注意社會責任。有一位前線營運者慨言:他們也希望社企有完成任務的一天,那表示一些解決問題的小目標得以達成,但現實上社企面對的社會難題愈來愈複雜,也無窮無盡。
社企在協助政府減少責任、逃避應有角色嗎?與會者認為這是非黑即白的兩極、偏激想法。社企是公民覺醒的表現,當政府無能,公民力量起而自救。當前香港社會問題愈來愈複雜,實在需要跨界別力量才能應付。當然,社企的宣示不應過頭,大家應該謙遜地承認社企只能局部舒緩問題,政府責無旁貸。
對基本理念的討論不應模糊化
有與會者就討論做了很好的總結:香港的社企有其作用,但不宜過份自吹自擂,妄顧自身的限制和力量。一些香港社企的意見領袖或學者似乎經常逃避面對社企實踐當中所遇到的基本概念問題,只是不斷將討論命題由一個抽象的概念跳到另一個抽象概念。比方說,當我們連社會企業的定義還弄不清楚之際,社企業界便轉移去討論倡導B-Corp,接着便去討論所謂「社會創新」,然後又推出什麼「社會創投」、「社會企業創業板」……,務求令你一頭霧水,如墮十里迷霧,總是讓你覺得自己學藝未精,未能趕上潮流。香港每年動用數以百萬元資源去舉辦社企研討活動,但將社企的討論模糊化、稀釋化、NGO化,對香港社企的理論鞏固與實務的發展,並沒有好處。
認真懇切的交流總是讓人感到時間不足,言猶未盡。徐書有些主要命題在會上總未被搔著癢處,這裏不妨補充一點逆思否想。當談到書中列舉好些社會成效成疑卻在接收高額贊助、利潤的社企時(例如「酷炫足球」),就有與會者笑稱徐先生是不會做生意的人,其實市場自然會將表現欠佳的企業淘汰呀;社企當然也是要賺錢的呀;社企要本小利大,是好主意呀;外國很多社企是賺大錢的呀……等等的論調,原來大家真的對市場經濟投誠嗎?那豈不是正中徐先生嚴責不少所謂社企其實是太會做生意了,不過是新自由主義經濟的衍生工具,社會意義無從監察的批評?
轉載自《眾新聞》讀者來論
撰文:趙立基、羅金義
(作者立場不代表本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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