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2016
工作快樂的要件
今天介紹英國作家羅斯金的一段話: 「要使人們在工作中感到快樂,須具備三個要件:必須適合所做的工作;不必做得太多;做起來必須有成就感。」 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生於1819年,死於1900年。
羅斯金是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作家和主要藝術評論家之一。他寫作的題材包羅萬象,寫作風格和體裁多變。從隨筆到專著、從詩歌到演講、從旅行指南到說明書、書信甚至童話。在他所有的作品中,他無一不在強調自然、藝術和社會之間的聯繫。
人生在世,職業、事業的選擇至為重要。多數人為了求安穩的收入,或為了追求金錢利益,做了自己不那麼喜歡的行業,然後又一邊抱怨性格不適合,對工作不感興趣,不能發揮所長。許多認為自己有點藝術天份卻不能從事繪畫、音樂等藝術工作的人,常有這種鬱鬱不得志的慨嘆。這樣並不快樂。羅斯金的看法是,在工作中感到快樂的條件,並不是一定要配合自己的性情、興趣、特長,而是看自己是否適合去做,也就是能否勝任;其次就是不要做太多,即不要過份勞累,要多留工餘時間;其三是要有成就感。有這三要件,就應該感到快樂了。至於性情、興趣,大可以工餘時間去尋找去發揮。
道理很簡單,卻值得所有工作得不快樂的人參考。因為是否快樂,往往是指心情,是很主觀的。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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