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2018
自由的真意義:不想聽我依然要說
今天介紹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一句話:
「假如自由真有甚麼意義,那應該就是指把人們不想聽的話說給他們聽。」
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生於1903年,1950年逝世。是傳世名著《1984》和《動物莊園》(Animal Farm)的作者,這兩部精煉的寓言式政治諷刺作品使他聞名全球。
關於奧威爾的作品和他的名句,我這裡也曾介紹過,這次選出這句話,是鑑於他生前服務的機構BBC電台在去年11月新建的總部大樓前,為他立了一個雕像,銅像後面的牆上刻了上引的句子。BBC歷史頻道主編羅伯特‧希特(Robert Seatter)說,這段話為BBC設置了一個高標凖,鞭策BBC要無愧於奧威爾在敘事清晰和揭示真相方面的高水凖。
這一點其實適用於整個新聞行業。特別是在當下假新聞泛濫時代,更有現實意義。
奧威爾入職BBC是1941年,擔任遠東科節目助理,職責包括寫戰爭新聞提要,同時做英語語言、藝術和文化題材的教育清談節目。他就職時就聲明不會為一份薪水犧牲自己的職業原則。他在1943年離職。他對自己在BBC受到的待遇不乏讚賞,在一封信中說:「我感到在BBC的這段時間受到的待遇極為慷慨,被允許享有極大的自由度。……我從來沒有被迫在播音的時候說我私下不會說的違心之辭。」
上引這段話,值得注意到是,他說的不是言論自由的意義,而是自由的意義;不是掌權力者、公眾人物不想聽到話,而是「人們」不想聽的話。意思就是,所有的自由,最基本的意義是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的意義就是說人們包括所有人不想聽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