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叫「結束一黨專政」可以 想參選立法會是痴心妄想
剛晉身全國人大,並出任常委的譚耀宗,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他說國家已修改憲法,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加入憲法。他認為《基本法》源自憲法,而憲法新修訂的內容,確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並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質,是要由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既然如此,將來若有港人參選立法會的話,應該思考一下,提出「結束一黨專政」是否不符合憲法。
言外之意,就是任何提出過「結束一黨專政」的人,有可能抵觸中國憲法,而不可以參選。
這番言論,當然引起泛民反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身兼支聯會常委,他反駁譚耀宗,認為是製造白色恐怖及打壓言論。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身兼支聯會常委的梁耀忠同時批評譚耀宗的說法,除針對立法會議員外,亦大幅收窄香港人的言論自由。梁耀忠反問是否市民以後不可再叫「結束一黨專政」這類口號。
這是言過其實,亦是泛民一貫技倆,把簡單事情複雜化。
不過,亦有親中人士刻意淡化,說譚耀宗是出於善意,以過來人對未來人的提點,沒有問題。
真是市民以後不得再叫「結束一黨專政」這類口號嗎?真是出於善意,溫馨提示嗎??
請先看以下一段,這是2016年11月釋法文件中最後一段:
「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這段文字的精髓在「及其」兩個字,所有宣誓的公職人員所作的宣誓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這法律承諾不只是過去我們理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即表示公職人員的法律承諾不只是對特區政府,而是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對任何希望或有意參選的港人說,不可謂不嚴重。當年釋法時我已多次提出過,但似乎大部分政界人士均掉以輕心。
雖然特首林鄭月娥說任何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是選舉主任決定。但我認為這是一把尚方寶劍,已經架在頭上,對那些已經或準備從政的人,必須與支聯會劃清界線,甚至說過反對共產黨的,也可能不得參選了。
為甚麼這樣理解?
那麼我們先認識譚耀宗這個人,回歸前他長期在左派工聯會工作,並曾是當時叫立法會的議員。1992-3年和同是工聯會的陳婉嫻、時任培僑中學校長曾鈺成、大公報總編輯曾德成及程介南等人成立民建聯,掀開傳統左派參政序幕。回歸後,他出任全國政協,再而是政協常委,並曾加入行政會議。
今年因全國人大政協換屆,他轉了車道,競選港區人大,以高票當選,並立刻當上常委,這樣一份履歷,就是一個根正苗紅的自己人。
他出任人大常委後第一次和記者說話,就說任何提出過「結束一黨專政」的人,有可能牴觸中國憲法,而不可以參選的話來,有可能是隨便說說嗎?
他的話舉重若輕,其實十分有份量,肯定是代表了中央的某些考量和決定。
再看今次修改憲法,既確立共產黨在新時代的領導地位,亦提升憲法的地位。這可以從中央領導人包括國家主席習近平,今次也是公開按憲法宣誓,誓詞更由「擁護」憲法改為「忠於」憲法,提升了全國部委和省市級領導對憲法的遵從。
由此推論,港人也有義務要尊重中國的憲法,故譚耀宗的說法是有的放矢,給那些有意參政的人士注意,不只是以後不要再亂喊口號,而且是要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此外,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第一次當上港區人大,在人大會議上竟然建議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宣誓時,加入擁護國家憲法,因為他們都需要中央政府任命。
他的話和譚耀宗的一脈相承。背後斧鑿痕跡清晰,就是提出要推翻中共的人,將不可能進入特區的權力架構內,包括出任高級官員和立法會議員。這再可從澳門中聯辦副主任陳斯喜說,叫喊「結束一黨專政」的人,不能參選立法會的話印證。
我相信未來香港的主要官員和立法會議員要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時他們宣誓的內容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但今次國內領導人的宣誓,也由過去只說「擁護」憲法,改為「忠於」憲法,所謂「忠於」憲法的潛台詞,就是不能挑戰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
至於一般人罵共產黨或國家領導人,當然沒有問題。但若想從政的話,是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