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在美国从事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及销售,及石油相关产品贸易。 | ||||||||||
业绩表现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
- 2021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1﹒1倍至15﹒28亿元,股东应占溢利大幅增长16倍至1﹒48亿元。 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1﹒3倍至9581万元,毛利率增加0﹒5个百分点至6﹒3%; (二)石油及天然气销售:营业额为7﹒9万元,业绩转亏为盈,录得分部溢利1﹒1亿元; (三)石油、石油相关及其他产品贸易:营业额增长1﹒1倍至15﹒28亿元,分部溢利亦增长1﹒2倍至 9351万元; (四)於2021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为907万元,来自一名主要股东之贷款为200 万元。流动比率为2﹒45倍(2020年12月31日:1﹒38倍),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 以总资产计算)为23﹒6%(2020年12月31日:41﹒4%)。 | ||||||||||
公司事件簿2020 | 2019 | ||||||||||
- 2019年4月,集团宣布进行以下事项: (一)集团以每股$0﹒02,配售90亿股,其中分别向新华石油(香港)及董事樊丽真发行73亿股及 17亿股,分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本59﹒61%及13﹒88%,当中新华石油(香港)透过现金及 抵销8000万元代价贷款支付代价; (二)配售完成後,新华石油(香港)及樊丽真分别持有集团59﹒61%及13﹒88%权益,新华石油( 香港)并以每股$0﹒0422向余下股东提出收购建议(不包括樊丽真所持权益),涉资最多1﹒4 亿元;8月,共有0﹒1%股份接纳要约,新华石油(香港)持有集团权益由59﹒61%增至 59﹒71%; (三)集团於2018年12月与张伟强及苏权国(於配售前分别持集团2﹒12%及10﹒02%权益)订 立偿付契据,以清偿若干已出让予张伟强的债务及所有相关申索,因订立偿付契据,张伟强及苏权国获 授875万元的特别利益,根据收购守则,张伟强及苏权国所得特别利益须延展至全体股东,故每股 $0﹒0222的特别利益价值已於要约价反映; (四)要约完成後,新华石油(香港)拟维持集团之现有业务及上市地位。新华石油(香港)乃由陈俊妍及大 庆市新华沥青分别持有46﹒28%及53﹒72%权益,而大庆市新华沥青则由於志波及陈亚新分别 持有65%及35%权益。 (五)集团亦会进行股本重组,当中包括股本面值由$0﹒10削减至$0﹒01,以及於配售完成後,股份 进行20合1。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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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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