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4/2018
畫廊與藝術家的那些事!面對一切利誘,究竟可否坦誠相對?
人無信而不立,即使身處何種職位,抑或哪種身份,無論是藝術家,還是畫廊主,誠信是一切合作之本。
古人三省吾身,三省當中,就有兩省和誠信相關。一是問「自己為人謀而不忠乎?」就是你替人家謀慮是否不夠誠心;二是問「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就是你和朋友交往是否有信。
畫廊跟藝術家簽三年死約,確實了獨家代理,等於藝術家把未來三年的藝術生命交予畫廊手中,同時畫廊亦將三年的投資預算交到藝術家的創作上。簽約之時,互相當然因為一切美好想像而撮合,能成真最好,皆大歡喜,但十中有九,事實卻不一定如當初所想。
若然畫廊發現,藝術家的市場不如預期,在合約中途決定雪藏藝術家;又或者畫廊跟畫家提供了一切相關的市場資訊,希望他就此調整合理的藝術創作細節,但畫家絕不妥協。畫廊與藝術家之間,是否各自為人謀而忠?
或許從事藝術行業的人,很多都懷有一抹感性在腦海,在理智之間,不容易隱藏一絲感性。當畫廊與藝術家相識久了,自然有種互相依靠之情,由合作伙伴成了朋友。
不過世間誘惑的事種種,漸漸因為不同際遇而愈來愈多。畫廊因為建立了信任,將收藏家都介紹給藝術家。若果有天收藏家主動接觸畫家索畫,收藏家既能得到折扣,而且畫家又能免去跟畫廊分佣,在這引誘下,藝術家會否秉承與朋友交而有信,還是交給畫廊負責?
人之所以能有成就,誠信是一切根基,可是誠信在中國哲學中存在近千年,一直難以實行,因為人總有私心。承諾可以只是一句輕飄飄的說話,但背後需要踏實且沉重的執行來實踐,有時過程非常艱苦,到熬不住時自然想打退堂鼓,但如果誠信是成功的根基,你願意讓它倒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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