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16

向權勢說不的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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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an Lau

    劉君孟(Ivan Lau),本地資深傳媒人兼形象造型師。被喻為本地新派人氣時裝專欄作家,文筆一針見血,愛以時裝業界之二三事來諷刺時弊。文章散見Yahoo、Roadshow、《Cosmopolitan》、《經濟日報》、《嘉人Marie Claire》和《ELLE》等等。

    More Than Fashion

    逢周一更新

  最近有一位本地皮具設計師,控告英國百年老牌Frank Smythson抄襲其產品設計,事件引起了我的關注。話說畢業於倫敦LCF的Flora leung,在2013年7月推出了個人皮具品牌Matter Matters,而那取材自Art Deco的傾斜及重疊式卡槽設計,配合multi-color皮革,成為其品牌特色。因為設計獨特,很快便受到外地時裝媒體報導。今年二月在米蘭時裝周,意大利《Vogue》和著名網購店Yoox所舉辦的 “The Next Talents” 更邀請她參與展出。但在當地卻被人誤會其設計是抄襲得來,因此才揭發事件,為討回公道,便決定發律師信控告Frank Smythson侵權。

本地設計師Flora Leung〈前排右二〉在今年二月以 “The Next Talent” 身份獲邀在米蘭時裝周展出產品,同場有意大利《Vogue》主編和Anna Wintour,但其設計卻被某設計師指是抄襲Smythson。為取回公道,她最終向品牌發律師信並入稟控告侵權。

左邊是Flora Leung於2013年推出的原創設計,右邊是Smythson於2015年推出的Maddox系列,涉嫌侵權的其中一款錢包,而這產品亦已經被下架。

  不過Frank Smythson亦作出辯護,他們否認抄襲之餘,反指其產品設計比原告人的更早推出。而入稟案中所指的侵權產品,就是Smythson的Maddox卡片套及錢包系列。作為支持本地原創設計的人,當然不值此等行為,但告人也要有憑據。經筆者搜查資料,發現Smythson在2015年1月才推出Maddox系列,而本地設計師Flora早於2013年10月已發表該卡槽設計,並已為設計註冊專利。事件被報導後,Smythson官網亦將該款侵權貨品下架,此地無銀的動作,加上時間證明,是誣衊,還是證據確鑿,明眼人心裡有數。

Chanel這樣頂尖的國際大品牌,亦曾經先後兩次作出侵權行為,令業界側目。

Zara涉嫌抄襲藝術家Tuesday Bassen的圖案設計。

  雖然國際大品牌商品設計被侵權的案件屢見不鮮,但並不代表有身份地位的大品牌會以身作則,知法犯法的例子比比皆是。像較早前,fast fashion巨頭Zara就被一名加州藝術家Tuesday Bassen控告,指其服裝的多個襟章設計抄襲其原創圖案。事後Zara將涉案商品下架,但一方面卻否認控罪。2013年,DKNY亦擅自盜用一名紐約攝影師的多幅作品,用作店舖櫥窗裝飾,最後要公開道歉。意大利名牌Roberto Cavalli和連鎖品牌American Eagle亦曾涉嫌侵權被藝術家控告。不過當中以Chanel侵權案最為轟動,他們於06年被一間位於法國東部的小型紡織公司World Tricot東主控告,指控抄襲其一款針織crochet圖案,而長達6年的訴訟,法庭裁定Chanel抄襲罪名成立,並要作出20萬歐元賠償。到去年,Chanel再被蘇格蘭一名針織設計師Mati Ventrillon指控抄襲其創作的圖騰花紋,最終Chanel都承認疏忽並作出公開道歉。

 

  知識產權,不是為權勢衍生的一種保障工具,亦不是只有大財團可獨享的財產。在知識產權之下,人人平等。原創,是屬於所有人的權利。當權利被侵犯,討回公道,天經地義。但如果連自己都漠視個人應有權利,漠視設計師的原創價值,知識產權,只會淪為權勢宰殺弱勢的打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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