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2015
孔子會怎樣看「同性戀」問題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於6月26日裁定同性伴侶婚姻在全美50州都合法,在法院判詞中的第一句,引用中國二千多年前孔子所說:「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意思是說,孔子教導婚姻是政體的根基。
按美國法官所引用的,並不是孔子原話,而是19世紀英國漢學家理雅各(James Legge)曾翻釋《禮記˙哀公問》的「為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將此句譯為「this ceremony (i.e.,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
在《禮記˙哀公問》一章,魯哀公問政孔子,談到「大昏禮」:古之為政,愛人為大;所以治愛人,禮為大;所以治禮,敬為大;敬之至矣,大昏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親迎。」
所謂「大昏(婚)禮」,即天子或諸侯婚娶之禮。孔子答道,「大昏既至,冕而親迎」,即大婚的日子來到,就要戴著禮帽穿著禮服親自迎娶。哀公疑惑問到,會否顯得過於隆重?孔子就以「為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意思指怎樣隆重都不過份。
孔子只是重視婚禮,並沒有公開支持同性戀。用孔子這句話作為批准同性婚姻合法的判詞,似有穿鑿附會之嫌。而且孔子在《禮記˙卷七》論及禮樂,更說過﹕「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婚禮者,禮之本也。」
這裏的「昏」通「婚」,指婚姻。孔子意思是,婚禮是締結兩個不同姓氏的家族交好。對上來說,可以奉事宗廟祭祀祖先;對下來說,可以傳宗接代、承繼香火。所以君子重視婚禮。男女各有分工,且各盡其責,則夫婦之間才有道義;夫婦間的道義建立起來,給後代做榜樣,然後父子才能親愛和睦;父子間有了親愛,然後君臣才能各正本位。因此說,婚禮是禮的根本。
在中國人的認識中,孔子的言論非常重視夫婦關係,並將其視作人倫之始、為政之本。相傳為孔子所作的《易傳》,其《序卦傳》有一段可視作孔子婚姻思想的注腳: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
但孔子在理論上如此說,他本人也難身體力行。我不是說孔子說一套做一套,而是理論和實踐常有差距。據史書載孔子曾經離婚,可見其婚姻也不是那麼恒久。孔子緣何離婚,有一種說法是因為妻子「多言」。《禮記》還記載孔妻死後,孔子兒子鯉在喪期後痛哭,被孔子責怪哭得太過份。可見孔子對離了婚的前妻確實沒有感情。
至於孔子對同性戀的看法,他沒有公開支持同性戀,但也沒有公開反對。孔子周遊列國時,與孔子有交往的衛靈公,就是一個著名的同性戀者,他的男寵叫彌子瑕,《韓非子˙說難篇》有提及。同性戀故事「斷袖分桃」的分桃典故,說的就是彌子瑕分桃給衛靈公吃。
《論語》有《衛靈公》篇,卻沒有孔子責備衛靈公同性戀的說話,估計孔子主張「和而不同」,對同性戀是採取包容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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