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2016
誰是港獨推手?
香港人面對天災,好幸運。颱風妮妲來襲,原本預計直指香港加上天文大潮,會引發大規模風暴潮,但颱風臨門稍為偏北,風力停留喺市區烈風、離岸暴風嘅水平,風暴潮只有半米,未釀大災難,換個角度,打工仔慶祝有多半日假期。喺大自然裡面避過咗一場災難,但係港府自行捲起一場政治風暴,帶嚟嘅效果足以摧毀香港。
港府為咗防範支持港獨嘅候選人入閘,奇招盡出。首先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確認書聲明自己擁護基本法,尤其是有關中國對香港實行主權嘅三條條文,大部分泛民參選人拒簽,本土派入面「熱、普、城」幾名候選人簽署,而本土民主前線嘅梁天琦喺7月22號收到選舉主任寄嘅信要求佢澄清港獨及對基本法立場,梁天琦等到上星期,法院決定唔就確認書司法覆核緊急展開聆訊之後,先至喺7月28號補交確認書。其後梁天琦首次改稱唔會推動港獨,以及擁護基本法,佢亦都提到佢嘅目標係要晉身立法會,「手段唔夠目標咁重要」。
喺噚日立法會參選人簡介會前幾個鐘,梁天琦正式獲知會,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不信任梁天琦「真正改變了他過去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的立場」,所以裁定佢嘅提名無效。
選舉主任成為咗讀心專家,又仿彿成為咗梁天琦嘅女朋友,問好多條問題,「你愛唔愛我啫?你愛我但你唔送花,咁你即係想點啫?你送埋花但係你以前送過樓俾另一個人,即係你唔愛我啦,我唔準你再繼續愛我啦。」當梁天琦已經為咗滿足呢個女朋友嘅要求而跪低晒,到最後都係襄王有心,神女無夢。
上次我講確認書時,有讀者留言指出,當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有「違憲」主張時,選舉主任有權就此「嚴肅」問題提確認書並冇問題,更加提出係due diligence (盡職審查) 一部分。有幾個要點要大家知道,
1)首先,根據選舉主任發俾梁天琦嘅信件第13段,選舉主任知道佢所引嘅梁天琦港獨言論,係傳媒或其他報導形式取得,可能被法律定係「傳聞陳述」(hearsay),意味佢深知咁樣引述係會面臨法律挑戰;
2)根據同一封信第15段,由佢發出電郵至梁天琦喺28號回覆期間,梁天琦冇講明會改變立場,主任指「他大可在記者會中直說他對香港獨立的立場,尤其是在被多次追問下,梁先生並沒有指出他不再主張港獨」。下?大佬呀,呢度係香港呀,有法律依據嘅嘢大多係要簽署文件作實,而家主任用冇出現過嘅言論,去凌駕7月28號梁天琦簽署及提交確認書嘅行為。
3)根據同一封信第16段,主任完全係用推斷,認為梁天琦所指不繼續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意思應是為了進身立法會,他會採用任何方法,包括指稱他不再主張「港獨」;而一旦他成為立法會議員,他仍然會繼續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單係呢點已經肯定會被司法覆核,唔少分析已經講咗,提覆核一方嬴面較高。原因係,呢個推斷無憑無據。
想請問,當選舉主任呢個決定係會引嚟一場巨大嘅司法風波,即係帶麻煩俾政府啦,咁樣點算係一個盡職調查?如果喺私人企業,呢個主任俾人炒咗好耐啦。但事實上,佢只係一個稻草人,選舉主任姓甚名誰根本唔重要。難道你哋又真係相信每個選舉主任有獨立意志??今次已經係成個政府一齊去推呢個選舉主任做箭靶(從信件中多番強調「我」可知),去執行政府最高層,以至更高層嘅政治任務,而且做埋expectation management,先將另外五名抱持港獨主張參選人拒諸門外,到最後一刻先至ban梁天琦,令一部分人覺得,政府並非針對佢一個人。
如果有人呢刻仍然贊成選舉主任做法的話,咁希望你哋睇埋,今次係有支持港獨嘅參選人入到閘,龍門任搬,環繞咗個球場一周,就嚟搬到分唔到邊一個先係自己個龍門。所以,政府其實都唔係按主張去篩選,係直情用勝算去篩選候選人,因為梁天琦好大機會贏,所以就踢走你啦,留返其他人喺度DUN下腳。
如果睇到呢度仍然覺得冇問題,你哋自己亦要考慮清楚,你哋根本從心底唔相信選舉制度,認為所有逆自己意嘅參選人都係唔理性,應當被篩走,甚至,如果你支持一國一制,香港應盡快回歸中國,如果係咁我都有權相信,你唔係擁護基本法,你都有份違憲,咁我能否就此剝奪你權利?係咪好上綱上線呢?係呀,而家已經係去到你諗吓同講吓同基本法條文相符嘅嘢都已經違咗憲啦。
憤怒嘅同時,我替香港感到可悲。當香港退化到連不同政治主張嘅人,只係因為口講支持,已經可以因為一個任搬龍門而緣盡議會,即係話,政府連最後一個協商妥協嘅機會都唔俾香港人。入到議會,撐港獨嘅人係需要做妥協,先至可以喺自己嘅光譜入面做調整,確認書已是一例。但政府偏要繼續潑火,將佢哋排除喺議會外,佢哋係咪就會消失?定只係將佢哋更推向街頭,要兩方嚟一場真正嘅血拼死人先肯罷休?試問,真正嘅港獨推手係咪就係政府呢?
越想越心寒,香港究竟會變成點?當政府成為港獨推手,然後以成為威權政府消滅港獨,順手消滅香港,我哋香港人仲可以做啲咩去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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