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2
喪失iPad商標,蘋果也不用怕!
最近iPad在內地的商標誰屬成為市場熱話,的而且確,一部革命性、在全球取得空前成功的IT產品,到最後竟然發現名稱早已被人奪去在大陸的商標,對市民而言是話題,對蘋果而言肯定是尷尬與遺憾。
「iPad之爭」始源唯冠 (00334) 當年透過台灣分公司出售iPad商標與蘋果之時留有一手,令到商標只涉及大陸以外的全球地區。現時債台高築的唯冠動機非常明顯,就是要蘋果付出「可觀」的贖金,唯冠才肯為iPad鬆綁放人。唯冠要求的贖金,據聞高達20億港元。
難道以後真的不能再見到iPad在大陸市場出售?
事件發展將會有三個結局。第一個,蘋果上訴後獲法院判勝訴,這樣蘋果與一眾科技迷都是贏家;其二,蘋果繼續敗訴,最終被逼交出贖金,如是者唯冠與用家皆是贏家。最後一個,蘋果敗訴,但拒絕付款,終要另改名字以配合內地法規,這樣,三方皆為輸家。
為何用家會是輸家?這個推斷是因為一眾用家早已將「iPad = Apple」的方程式印入腦海之中,萬一改動名稱,大家也不會習慣,最終亦可視之為輸家。
結局如何,杜飛難以作出估計。不過筆者就認為,任何人當上蘋果的決策者,肯定是萬般不情願向唯冠付款,因為唯冠現時是「開天殺價」,但官司輸了又不付款的話,怎樣可以繼續啃下大陸這缺肥豬肉?
筆者不才,在此向蘋果獻計。蘋果其實真的不用多慮,直接放棄在內地官網發售iPad。只要加大在香港的出貨量,自然地就會有「商人」為蘋果奔走,蘋果實在不用太擔心內地是沒有iPad銷售,反正新的iPad一出,就算官網有售亦只不過是擺下「空城計」,對大陸供貨的重任仍是靠一眾先達、華強北、中關村等地勢力人士。而香港人亦樂於見到這個結局,「炒」才是皇道吧!
以上只是筆者的「瘋言」,但如果真的要改名,可以改甚麼呢?相信千千萬萬的「i-xxxxx」亦已經被人註冊了,筆者是Cook(蘋果CEO)的話只能多買幾盒必理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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