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17
延長產假對廣告業影響微
《施政報告》建議,法定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有電視台就著這個議題,訪問我作為僱主有甚麼意見。
我是過來人,認為10周產假的確略嫌太短,延長產假對打算生育的家庭來說是好事。產假是事業女性對孩子最專注的時間,當她們放完產假後,要兼顧的事情便多很多。而且很多事業女性,上班後便停止餵哺母乳,產假長一點,餵哺母乳的時間長一點,對母嬰都是好事。
作為僱主,我也不反對延長產假。廣告業是年輕人的行業,結了婚的同事不多,部分同事不打算結婚,部分同事結婚後也不打算生育,所以需要請產假的人並不多。我們成立了五年多,記憶中只有三位同事請過產假,以100人的集團來說,比例並不高。
而且我們的行業特性是,很多人長期做freelance,所以即使多位同事同時放產假,要請替工頂替一段時間也不太難。產假延長了,可能請人頂替更容易,因為對自由工作者而言,多四星期穩定收入更好。
但香港絕大部分企業為中小企,而中小企中,絕大部分的都是1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甚至是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延長產假對他們的影響便較深,微小型企業資源有限,未必承受得起延長產假。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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