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2013
把財富放在陽光下
朋友在中港兩地均有生意往來,他公司規定,員工在與新客戶談生意之前,要先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他說,營業執照是瞭解一個新客戶的重要方式,內地企業的營業執照,會寫明企業的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和年檢資料。一般來講,只要年檢公章是最新的,即表示企業經過了內地工商部門的審核,在正常經營中,即無需擔心對方是一間空殼公司。而註冊資本愈大,則表示企業規模愈大,實力也更強,做起生意來也更放心。
而香港的營業執照,被稱作「商業登記證」或Business Registration,即BR,只會寫明檢驗年限,若要查詢企業規模,還要再花幾十港元查冊,才能清楚企業股本資料,同時也能查到企業董事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由於披露的企業信息更多,香港的商業登記對公眾利益更有保障。
最近媒體報導,香港新的公司條例將禁止公眾察看企業董事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這類信息,目的是「保護個人隱私」。香港立法會將在五月之前就這項議案舉行辯論,有可能在明年年初使之成為法律。如果這項草案成為法律,企業的董事就沒有義務在公開的企業信息中公佈家庭住址和完整的身份證號碼。那麼,企業董事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到底應不應該公開呢?而企業董事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是否屬於隱私呢?
互聯網早已帶給人無限的便利,生活工作中的大事小情,無一不能通過網絡達成目標。同時網絡也恰如一柄雙刃劍,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給人不少的煩惱。隱私的洩漏就是其中一個重要問題,不少網絡應用需要填寫個人資料,網絡銀行、註冊會員、網絡購物,全部需要填寫個人資料;而Facebook,微博,whatsapp等的普及,可讓別人瞭解你的一舉一動,隱私權洩露的結果,會帶來不必要的騷擾,人肉搜索可以演變成網絡暴力。
資料洩露會帶來不必要的煩惱,相信大家都曾接到由莫名其妙的號碼甚至隱藏號碼打來的電話。對方一開口,就能準確叫出你的全名,還沒來得及反應,對方就已開門見山的介紹自己,接著不遺餘力的推銷——可能是化妝品,可能是問卷調查,但最多的還是資金周轉或現金貸款。提供借貸服務的sales不分晝夜打過來,讓筆者突然發現自己的信貸記錄竟然好到這麼多人想要搶著借錢給自己,同時也不免擔憂,他們是如何知道我的電話和姓名的?他們還知道甚麼?
於是,現代人對隱私的擔憂,仿佛從未這麼深切過。
那麼,企業董事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是否屬於隱私呢?作為一個個體,企業董事的住址和身份證號碼,跟普通人一樣,當然應該得到保障。不過在商業領域,企業董事並不是作為個體出現,他們是企業的負責人,他們的每個決策,每項動議,會影響公眾利益和承擔社會責任。企業規模愈大,其影響和責任也愈大。對於中小企業,受影響的可能只是員工,生意夥伴;但對大企業尤其是上市企業或者跨國企業,受影響的則可能是千千萬萬的投資者。如果企業董事的住址和身份證號屬於個人隱私而無需披露,那上市企業高管的收入水準豈非更屬個人隱私,而無需披露?如此一來,商業市場將無透明和規管可談。
媒體是公眾瞭解事實真相的窗口,在現有制度下,媒體可通過查冊調查公司董事的信息。近一年來,名人住宅僭建,名下擁有劏房等新聞,均有賴公司查冊才能讓記者進行抽絲剝繭的調查,讓事實浮出水面。若沒有了此類信息披露政策,公眾知情權將受到侵害,而某些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小動作,將更加肆無忌憚。而對此類小動作,是市民「零容忍」的。把財富放在陽光下,把權力關進籠子裏,這是公民社會不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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