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11
孩子頑皮,只是父母沒耐性沒方法
「不要這樣行!我已經講了第三次。」他們一家人走入停車場電梯時,媽媽不滿女兒用腳跟走路,喝止她。
小女孩六、七歲,衣飾一般,腳上卻穿一對童話式的高跟鞋,再揹一童話式的小手袋,很得意的樣子。
這應該是她愛看的童話故事的相關產品,父母都喜歡買這類產品滿足子女的慾望,讓他們模仿童話世界裏的角色,享受那種快感。
小女孩沒有理會媽媽,「咯」「咯」「咯」的進來。她的媽媽用眼神厲了她一眼,語帶威脅的說:「我已經講過三次了!」
小女孩沒甚反應,在電梯內不停的走來走去。雖然她沒再用腳跟走,但刻意的用力走,所以走起路時仍是「咯」「咯」有聲。她的爸爸則目無表情,像個局外人一樣。
出了電梯,我忘了車子停在哪裏,唯有先停下來,整理一下記憶,他們則向前走去。這時小女孩又用腳跟走路,咯咯聲響,回音在停車場內響動。
「我已經講了三次!」那女人很大聲的說。
小女孩放輕腳步一會,又「咯」「咯」的走。女人突然停下來,用凌厲的眼神盯著女兒,女兒一動不動的站著,兩母女就此僵著。
那男人用遙控開了車門,他回頭看看妻女,有氣沒氣的先行鑽上車廂。女人帶著怒氣的打開車門,上了車;小女孩亦步亦趨的爬上了後座。
車子在我身邊經過時,無奈的男人,憤怒的女人,不忿的女孩,三個人三種表情。一個美好的下午,就這樣報銷了。
一件小事吧!買這對鞋子給女兒是讓她開心,她穿著上街是開心。小女孩未穿過高跟鞋,享受那咯咯響聲是開心。不明白的是那個女人為何大動肝火?是覺得孩子這樣走沒禮貌?還是她心有不快,那咯咯之聲令她更心煩意躁?
小女孩不怕媽媽的威嚇,帶有挑戰的對著幹。才六、七歲的她再長大一些時,與媽媽的衝突將更劇烈。
在孩子面前多一點耐性,大家都好過些。
如果我是那女孩子的爸爸,我會這樣跟她說:「妳這樣走,咯咯聲,一定很開心了。」
「可以借給我穿嗎?不肯?OK!讓我也試試這樣走路,走到咯咯聲,看看是否真的很開心。」然後我會用力的走路,裝作穿了高跟鞋,走到咯咯聲般。相信女孩子看見我這樣,一定更開心。
「果然好好聽,好開心呀!」我會說得更大聲,出盡力踏在地上,想造更大聲響。此時,她一定跟我一齊叫一齊大力走路,而且會嘻哈大笑,叫「媽媽,妳看」。
突然,我會停下來,輕聲的跟女孩子說:「唏,我們走路這麼大聲,會把停車場內的老鼠、蜘蛛、螞蟻都嚇半死了。」
相信女孩會睩大雙眼望著我,我會繼續說:「不如我們走得慢一些、細聲一點,不要吵到它們,好不好?」女孩肯定會出力的點頭……
此時我們兩人,如果那個煩躁不安的女人願意參與的話,應該是三個人,由剛才大力走路到輕聲上路,應該是充滿樂趣的。
孩子對周圍事物充滿好奇,所以他們才做出一些我們成年人不理解的事來。即如我朋友的兒子覺得拉窗簾的繩子太長,把它剪短再打回一個結。他的心路歷程是發現了問題(繩子太長拖地了)、解決方法(把多餘的部分由拖地至窗框的高度剪掉)、執行細節(打回一個結) 。
雖然他想出的方法是錯的,但動機善良,好奇心更值得鼓勵。
可是,成年人的思路卻理解為孩子太頑皮。即如那個憤怒的女人,她只懂憤怒的叱喝女兒說「我已經講了三次」,卻沒有解釋為何不可以用鞋跟走路。她以凌厲眼神瞪著女兒,把女兒當作敵人般看待,卻不願意去用孩子的角度去化解衝突。
是成年人的錯嗎?不是,是我們太嚴肅了,凡事都認真得過分。這是東方人的習性,「勤有功,戲無益嘛」!他們卻不理解,生活是充滿趣味的,只不過我們不懂發掘。
如何發掘,添一點幽默感便可,這樣自己好過些,孩子也開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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