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2010
用訓練李雲迪的方法要求女兒
「你用訓練李雲迪的方法要求女兒,到了她真的有李雲迪的水準,你會讓她做李雲迪嗎?你會放棄工作陪她周遊列國去巡迴演出嗎?」我問舊同學。
他的女兒彈琴很有天分,正是因為她有天分,舊同學認為不應把天分埋沒,找了個全港知名的音樂家去教導女兒外,又強逼女兒每天用五丶六小時去練琴。甚至說這還不夠,起碼要練到七丶八小時才有機會追上一級水平,所以不斷的催逼女兒苦練。
他說他要女兒做律師,不要像李雲迪般四海為家。
另一個朋友,他和幾歲大的兒子都穿皇家 C 朗拿度的球衣。星期天大清早,他便帶兒子去參加足球訓練班。孩子在跑步丶練波時,他便坐在球場旁,很滿足的望著孩子。
問他:「你夢想孩子是明日的C朗嗎?」
「當然不是,踢足球有甚麼用?」他反問。
「那麼,你又讓他學踢波?」
「都叫做一項運動嘛!」
「那你曾否和孩子一起踢過足球?」
「和一班孩子一起踢,不是更開心嗎?」他反問我。
我相信那個學踢波的孩子也很開心,可以穿上皇馬 C 朗拿度的球衣,在街上走,在球場上扮足C朗……我的疑問只是為甚麼做爸爸的不和兒子踢波,而把這份喜悅交了給別人?
如果你以訓練專業運動員或天才音樂家的方法去訓練子女,但你又不讓子女做一個專業運動員或天才音樂家的話,那麼你的哲學究竟是甚麼?
舊同學仍堅持要女兒練六丶七個小時鋼琴,他說稱得上天才音樂家的話,應該在十二歲前考到八級鋼琴,甚至是演奏級……
朋友仍然每星期送兒子去練足球,但他仍沒有和孩子踢過一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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