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5/2023
公屋富戶制擬收緊 須每兩年申報物業
【晴報專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開會,將討論確保善用公屋資源及檢討管理扣分制。消息指,房委會擬收緊富戶政策及子女加戶安排,公屋戶須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持有物業,且只限1名子女「世襲」租約。相關罰則亦會「加辣」,因濫用而被收回單位者,5年內不准再申請公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將討論確保善用公屋資源及檢討管理扣分制(資料圖片)
目前公屋戶入住首10年不必申報是否在港持物業,消息指,房委會建議收緊至每兩年申報1次;另針對富戶或利用暫准居住證的12個月期限轉移資產,建議縮短暫住期至4個月,亦不會再有重新評估機制。
成年子女加戶擬限1人 扣分制加辣
一旦住戶向房署作虛假陳述,署方建議新增在5年內不准再申請公屋的限制;涉濫用被收回單位亦由2年內不准再申請,延長至5年。住戶購買物業後的申報期限,亦收緊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1個月內。
子女加戶亦擬改為每間公屋只限1名成年子女,另公屋扣分制將會「加辣」,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及亂棄裝修廢料等均會扣15分,即兩年內再違規便扣滿16分,會被終止租約。
小組委員柯創盛稱,扣分制應適時更新,相信收緊加戶亦不會影響長者,料相關家庭最少已有1名子女在戶籍。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指,以往未住滿10年的租戶主要靠舉報揭發濫用,定期申報可加強阻嚇,冀署方增人手配合;近月未見居民對有關議題有太大關注或保留,相信改革方向正確。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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