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7/2023
涉非法管有29隻瀕危活龜 41歲男被捕 市值$10萬 疑WhatsApp上兜售
【晴報專訊】再有市民涉嫌非法捕捉及管有瀕危龜隻被捕。警方和漁護署上周三(19日)拘捕一名41歲中國籍男子,在其單位內發現29隻屬於6個被列極度瀕危或瀕危品種的活龜,市值共約10萬元。漁護署重申,非法管有瀕危物種者,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
警方及漁護署於被捕男子單位內發現的29隻龜全屬瀕危或極度瀕危物種。
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黃永灝指,去年10月接獲報案稱懷疑有人經WhatsApp頻道非法售賣活龜,經與漁護署合作調查和部署後,上周突擊搜查大埔一個單位,結果搜出29隻活龜、7隻懷疑龜蛋和一批捕獵器具,一名男子涉非法管有狩獵器具、非法管有受保護野生動物及非法管有《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錄物種被捕,將調查龜隻來源、已售龜隻數量及是否涉集團行動等。
大頭龜早被禁於國際商業貿易
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行動)劉特銓稱,29隻龜全是《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內的瀕危或極度瀕危物種,在本港均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當中數量最多的大頭龜早於2013年已被禁止相關的國際商業貿易。
他相信疑犯是向本地客人兜售龜隻,每隻售500至數千元不等,當中有本地原生種群的大頭龜因形態獨特,在寵物市場受歡迎,售價達4,000至5,000元,故容易成為捕獵目標;又稱近年本地學者的研究發現數量已顯著減少,部分種群更已消失。
最高罰款$1000萬囚10年
劉特銓重申任何人如干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呼籲市民購買龜隻前應先向買方確認來源,是次搜出的龜隻將由署方暫時照顧,日後將按《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建議處理,包括放生、供領養或用作教育用途等。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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