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23
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律政司上訴 履行政府維護國安憲制責任
【晴報專訊】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在具違法意圖下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上月28日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昨表示就有關判決提出上訴,已向法庭呈交上訴許可申請,強調禁制令是為履行港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保障國歌的尊嚴,希望在庭上申明相關觀點。
律政司指,申請禁制令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上月28日頒下判詞指,認同禁制令有維護國家安全的合法目的,但可能造成「一罪兩審」,且考慮申請時需顧及言論自由,禁制令亦可能帶來「寒蟬效應」,令動機清白的人士因擔心法律後果,而避開涉及《願榮光》的合法行為,對於是否有需要透過禁制令達到合法目的有保留,因而拒絕批出。
兼保障國歌尊嚴 需要申明觀點
律政司昨強調,作為公眾利益的監護人,申請禁制令是為履行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和保障國歌的尊嚴,重申原訟法庭同意《願榮光》曾被用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亦認同即使沒有禁制令,有關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故不批出禁制令不代表有關行為合法。
律政司司長認為有需要上訴申明觀點,因判詞指出如法庭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禁制令的執行程序與《香港國安法》的檢控程序沒有衝突,法庭便會認為臨時禁制令可通過「相稱性測試」,不會對表達自由施加超越為維護國家安全所需的限制、或對個人造成不可接受的負擔,而傾向批出禁制令。
大律師陸偉雄相信,律政司已花時間從判詞找出可用作上訴的理據,但難以估計勝算,因未知上訴庭是否接納其觀點。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如要上訴便需要滿足多一些要求,例如要指出法官引用錯誤的法律原則或忽略重要理據或事實。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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