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17
聚多方共識 實踐覓地建屋
近3個月,無論民間或政府都很積極就居住問題,提出很多建議,方案紛陳。多方(案)並舉,始終是好事,哪怕辦法有優有劣,總之希望香港可集思廣益,每天辦法多一些。
香港居住問題嚴峻,人人都知道要覓地建屋,但怎樣覓得土地、建甚麼房屋、對象是誰等,社會都有很多不同意見,令人樂觀的是,「覓地建屋」已逐漸成為社會共識。
在應對市民租樓及置業的問題上,政府早前提出透過非政府機構「為基層,做房東」的構思,近日已得到社聯以「共享房屋計劃」回應;另政府又擬撥地建專為港人首次置業而設的上車盤。此外,新世界集團也有意以「筍價」幫助年輕人「上車」,條件亦與政府的首置計劃相似,就是有不同形式的轉售限制。不過,政府或發展商的「首置」構思,都有機會「好心做壞事」︰當樓市逆轉(尤其是面對加息周期),協助年輕人「上車」,隨時「幫他變了害他」,當年小業主「負資產」的教訓仍歷歷在目,必須謹慎。
一塊土地由「生地」變成「熟地」,再到建成房屋,需時日久,始終遠水難救近火。針對「上樓」無期的公屋申請人,社聯以「共享房屋概念」,徵集了逾300個住宅單位,做過渡房屋,讓基層入住;最終希望徵集500個單位,讓1,000個家庭受惠,但今時估計有逾萬戶劏房情況,這個「共享」規模,略嫌杯水車薪。
社聯又正研究以貨櫃做過渡房屋。其實,較輪候公屋的「劏房戶」更需要片瓦遮頭的,可能是一些因天災人禍而流離失所、有逼切安置需要的家庭。約20年前,臨時房屋區陸續關閉,原來政府一直對市民臨時的住屋需要只是掩耳盜鈴,以為關閉了臨屋區就解決了問題?既然臨屋不再,貨櫃若真可代替它,大家便要面對現實︰莫以貨櫃屋「量少」而不為,因任何過渡房屋已不存在量多或量少的問題,若它可行,便要切實去做,但在結構穩固及消防安全的考慮外,還要在隔熱、環境衞生,等配套上,周詳安排。
政府分析,未來30年要多建100萬個住宅單位,共需1,670公頃土地,還未計其他土地需求,日後逾2,000多公頃的土地(約100個西九文化區)從何而來?即使有地,建屋需時,可能還不及臨時貨櫃屋救得了「近火」。
無論如何,「房屋共享」、「貨櫃住人」又或「公私首置」,這種多方並舉式的「社會運動」都比其他社運更值得去做,哪怕可行、不可行,所有方案,都值得去探討一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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