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19
為降低醫療成本,用錢鼓勵人戒煙減肥,應該嗎?
戰後Baby Boomers已踏入退休年齡,但情況或叫他們所處的社會十分擔心。因為他們在年輕時,健康意識不及今天這麼普遍,因此肥胖、超重、煙酒過度等後遺症正陸續湧現。
為了減輕未來對社會公共醫療的依賴和負擔,不少經濟學家提出不如向那些現在已經吸煙和超重的人士,提供誘因,希望他們早一點減肥戒煙,這樣將會對未來的公共醫療開支,帶來積極的良性的影響。
甚麼誘因呢?
給一個吸煙的人,只要他在一段時間內不吸煙,便提供自助餐券、機票或超市禮券等獎勵,有效嗎?當其他不吸煙的人要給予正價時,他有免費優惠,他應該有動機去戒煙。但假如他過了這個時段後,又再吸煙,又怎樣去評估成效呢?
給一個超重的人士,提供健身室的折扣優惠,有效嗎?當其他體重正常的人要給予正價時,他有優惠,他應該有動機去Keep Fit。但假如他是個比較懶散的人,又怎樣去鼓動他呢?
用錢又如何?或許錢的吸引力比折扣優惠或免費coupon好。但這做法卻引發爭議。用金錢去推動人關注健康,是不道德的。
錢誘戒煙減肥是不道德
如果金錢能夠「鼓勵」人主動戒煙或去健身室減肥,從而降低以後昂貴的的醫療開支,為甚麼還有人反對呢?
反對的人認為超重的人應該自己減肥,吸煙的人應該自己戒煙,用納稅人的錢鼓勵他們減肥戒煙,變相獎勵這類懶散的行為;而且變相「懲罰」了健康正常的人。
獎勵那些放縱自己的人,不是口號上說的治療了他們煙癮和肥胖。而是每個人都可以控制自己的慾望,不吸煙、節制飲食,所以付錢給那些自己做不到的人,是不公平的。
那麼,調轉角度又如何,就是對維持正常健康的人提供獎賞,贊成的人說他們已沒打算向那些不健康的人處以懲罰,不是很人道了嗎?但問題是有些人可能無法掌控自己醫療狀況的人陷於不利境地。
例如他有罕見疾病,怎麼辦?向他提供誘因?他怎樣可以得到獎金?向他處以罰款?這樣對他又公平嗎?
此外,有些不是因為自己過失,而可能是先天性遺傳的癡肥情況,又或者是後天受藥物影響的可能,我們又怎樣評估?如何對健康和所謂不健康的人作出不同待遇,是公平呢?
除了公平性,還有賄賂的指控。
有人批評向改善健康的人提供獎金是賄賂。一如向一個吸毒的女人給錢,讓她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避免生出有毒癮的BB,去放棄生育能力。這種情況確實是,女人拿了錢,做一件違反她自身利益的事,所以可算是賄賂。
但用錢去幫助人們戒煙或減肥,情況有點不一様了。
少了人吸煙和過胖,將會大大減輕公營機構未來的壓力,並且會大幅減輕將來的醫療成本;所以用小錢去鼓勵別人追求健康的行為,怎麼能算是賄賂呢?
雖然健康的行為對任何人都好,為甚麼是被指控是賄賂?有人認為為了金錢的動機,遠遠大於其他比較諸如為了健康的動機。
自己健康應該自己負責
有人說健康不只是正常的膽固醇數字和BMI,還包括我們對培養身體健康的態度,以及以關心並尊重的方式來對待自己的身體。但付錢給人戒煙和減肥,就不可能培養這種正確的健康態度了。
一個人對自己健康的關心程度,竟然不足以使他自己主動去戒煙或減肥?反而給他錢,他會去做。
用金錢去誘導一個人去做一些他本應去做的事,誘導他基於錯誤的理由去做正確的事,這樣的賄賂,可能會上癮;而且還腐化了正常社會對健康的良好態度。
最後,如果一個人若不能維持良好健康的態度,當金錢的誘因消失,他的體重就又增加了,對解決公共醫療開支的手段又沒有了。
有的研究報告指出:為了金錢而戒煙的人,有90%的人在獎勵結束後6個月內又再抽煙。
其實一個簡單道理:一個人應該要對自己健康負責,這是自我尊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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