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20
做人不要做作,有錢也要有品
搵到錢,買靚衫,沒有問題,那是他自己賺的錢。他買最貴西裝、買特朗普穿的,買4萬5千元一套的Brioni,也沒有問題,因為那是他自己賺的錢。
但說ibankers、大律師、醫生,在他30歲的年紀也捨得買 Brioni和Tom Ford,而自己已經有5套,就不但有問題,而且是大問題。
這位仁兄,年紀輕輕,因前女友是十優港姐而經常見報。參選區議會、不做大律師、轉行做補習天王、想做藝人、再轉保險……每一個轉身,背後都是計算。
想出名,想賺錢,呼之欲出。
他自己穿上西裝在店舖前拍照,post上社交媒體,說幾萬元一套西裝都是濕碎,還要說想學他,「唔洗揀西裝都仲要搵旺角地茂裁縫」,就跟他搵食,加入他保險戰團,因為保險好搵。
一切來得赤赤裸裸。
還吹噓不用兩年時間,自己月薪都有100萬了。還高調說「我為的是錢嗎?還是為成就?Legacy?」承認「係為威」。
而他又指自己和「其他保險狗最大嘅分別」,是他能夠真正教到正確價值觀,打贏自己,打贏對家。
甚麼價值觀?金錢至上?不擇手段?無品無格?當然他是以自己作生招牌,收下線經紀,他做保險,下線愈多,他愈賺錢。
一個人,買衫要跟人說,件衫好貴,但我買得起……還承認「係要威」,說到底,他不只可悲,還很自卑。
若果一個人用錢、用收入、用汽車、用衣著,不管以品味還是價錢去和別人比較,其實說到底就是自卑。一個人要靠其他物質性的東西,去提醒別人自己的存在價值,那是天大的自卑。
若他站在百億身家的有錢人面前,他又是一個甚麼樣子?他即使年薪千萬,穿著4萬5千元西裝的自豪感又可以放在哪裏呢?
若他「有錢大晒」這個邏輯成立的話,那麼香港十大首富,一齊站在畢菲特面前,也都十分自卑了。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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