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2012
33票贊成、1票反對 議案不獲通過
先問大家一條簡單的數學題,59人可以參加投票通過法案,33票贊成、1票反對、13票棄權、12個缺席,那法案是否能獲得通過?
以多數服從小數的大原則,即使棄權票等同如反對的話,即33票贊成、26票不贊成,按道理,法案應該獲得通過。但事實上,法議不獲通過,這就是香港立法會於2010年5月19日所否決由葉偉明議員所提出《檢討職業安全健康及僱員補償制度》議案的結果。由於是「分組點票」的關係,該議案未能獲得功能組別過半數的支持,而被否決。
最近立法會打拉布戰,政府官員紛紛跳出來說,「拉布」行為是浪費、將癱瘓香港、還有對民生不利。昨日(16日),吳志森撰文指出政府和保皇議員才是「癱瘓香港」的始作俑者,並附上2010年因「分組點票」而未獲通過民生議案的投票結果(上圖),該文件立即被網友瘋傳,紛紛指摘議會的荒謬和不公平。
由於議員提出的私人草案/議案/修訂需要以「分組點票」的形式表決,議案必須得到地區直選的議員和功能組別過半數的贊成,議案才獲通過。「鍵龍」心痛地認為「就是因為咁,從正常途經選出來的議員根本毫無作為,如何努力都徒勞無功」;「Chau」則認為「功能組別的制度,往往以少數人意見取代大部份人意見,使大量民生議題都比這少數人否決」,因此,不少有利於民生的議案都因此被否決。
「Kitson」點出「功能組別」的議員多是由商家和地產商投票而生,只要是影響到商家利潤的民生議案,他們必定會反對,因此,市民現在才活得辛苦。有網友解釋「分組點票」是為了確保專業界別同民選議員之間有平衡的權力、防範香港變成一個福利社會,讓行政主導、使立法會不能輕易制衡行政機關決策而生。故此,才出現33票比26票,議案還不獲通過的荒謬。讓不少網友大喊:「不公平」、「功能組別把持下的香港議會的無奈現實」、「所有議員必須以地區直選而進入議會」。
有網友改圖去諷刺零人支持的詹培忠(金融服務界)。
面對這個不公平的制度,「Tom」不禁引用《少林足球》裏謝賢的說話:「球證、旁證、足總、足協、足委都係我既人,怎麼同我鬥?」
究竟,誰才是「癱瘓香港」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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