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019
不能包容異見,怎稱民主自由?
一個人政見不同,就給激進示威者「私了」;一個人公開發言,支持警察和政府,他的生意就給激進示威者破壞攻擊,這是甚麼樣的社會?
示威者口口聲聲說追求民主自由,卻原來既不尊重民主亦不給人自由,完全是一個專制極權、橫蠻無理的行徑。叫人怎樣相信他們口中說的偉大理想,是為了香港的未來呢?
警方連保護一個被「私了」的平民百姓的能力也沒有;政府連保護一間被大肆破壞的食肆的能力也沒有,究竟區區一個禁蒙面法又有何效用?
上星期早已說了,禁蒙面法是不能止暴制亂的;加上刑期實質並不嚴厲,試問又怎能遏止現在的極端情勢呢?如果一個上街示威的人,被控暴動罪,最高刑期是10年的話,他又怎會把犯禁蒙面法的最高刑期一年放在眼內?
緊急法的重點,在於可以非常手段去解決非常行為。假如有人違反了禁蒙面法,而不經法庭審訊便立即入獄一年的話,這還有震懾力。
禁蒙面法只要令蒙面上街的人有所忌憚,才叫有效。上星期的破壞證明它的失效。激進示威者蒙著面肆以破壞,完全不怕被拉,但問題是即使拉了,因為法律程序需時,而且警方搜證困難,還有不少義務律師幫手在法庭抗辯,於是即使犯了禁蒙面法亦起不到阻嚇作用。但若以緊急法施行簡易程序,判處即時監禁的話,情況或許不一樣。
上星期針對地鐵全線、對美心旗下所有店舖、對所有中資銀行、中資機構,甚至書店都大肆破壞,背後是甚麼意圖?
不就是赤裸裸的港獨行為。針對大陸資本或支持特區政府的人的生意,背後意圖不言而喻。結果在馬鞍山等幾個地區,率之宣布了甚麼獨立宣言,正是赤裸裸的港獨了。
話說回來,美心做錯了甚麼?就是她家族一個成員在聯合國說了一些話,支持特區政府和警察,講話的還有其他人,為甚麼只針對伍淑清?何況她不是管理人,她70歲,早退了休。
針對伍淑清,她家族的店舖被針對;就因為她支持政府,所以她家族的生意全部遭殃;但奇怪的是為甚麼只針對這些平常低調生意人,那些大財團大孖沙,不也是一樣走出來撐警察支持政府?為甚麼他們的店舖相安無事?為甚麼他們絲毫未損?甚麼人在背後有甚麼盤算?
香港的成功不只是甚麼人說的獅子山下精神,最重要的是我們有一個包容的心。李嘉誠來自潮州、李兆基來自順德、邵逸夫來自寧波、唐翔千來自無錫⋯⋯不管他們來自哪裏,大家只要努力,都可以在這裏開花結果。即如盛智民,一個猶太人,還有印度的夏利里拉和嘉道理爵士,他們都可以在香港建立龐大的商業帝國。
現在攻擊支持政府和警察的人和公司、破壞港鐵和一切有中資背景的公司,正正顯示激進示威者沒有包容的心。試問如果他們真的奪了權的話,這些公司將會怎樣?公司員工又會給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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