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2015
議題與正字
今天,財爺將會在立法會發表新一份2015/2016年度《財政預算案》,適逢其會,收到一位自稱莊姓專業會計師的讀者,引用香港稅務條例(第112章),指證日前本欄一篇關於建議財爺於今天發表的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應取消預繳稅」文章,認為文章有誤導之嫌,因根據條例的中文譯本,文中所指的「預繳稅」,正確名稱應該是「暫繳稅」,更正確一點,應該是「暫繳薪俸稅」,英文名稱是provisional salaries tax。
幸獲專業人士賜教,不勝銘感之餘,亦希望該讀者明白,坊間對「暫時、臨時」繳納稅款的理解,意義上是「預先」繳納本應計算入下一年度的課稅,事實就是提早繳交了部分不屬於本年度的稅款。筆者自問中文造詣不足,學海無涯,唯勤是岸,雖然目標並非要成為文學家,亦正努力再自我培訓小學中國語文,替小朋友溫習之同時,透過重溫,釐清不少求學時期的語文盲點,現在程度已達小三。
作為「專業會計師」的讀者,在咬文嚼字之餘,也許可以更集中於相關議題上更具建設性的討論,畢竟,股票與經濟亦只是社會的一部分,筆者以文字發功,集中討論社會所見所聞與熱門議題,望能激發讀者思考,才是履行作為社會一分子的正確態度,望能集思廣益。善意討論,也是正確態度。
轉載自: 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