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2016
維護病人權益同樣重要
立法會明天將繼續審議有關醫委會改革的《醫生註冊(修訂)條訂草案》,支持與反對,勢必又有一番角力。想問:如果《條例草案》不獲通過,醫學界將如何回應病人、市民,甚至社會對醫療服務的訴求?
醫護人手短缺,但大家仍反對增加海外醫生人手,是否置病人權益於不顧?
《條例草案》的爭議主要在現時海外醫生的「有限度註冊機制」,即合約年期由現時的1年增至3年,這被指會「降低海外醫生在本地的執業要求」;此外,建議新增委員中,會有3名病人組織代表。若客觀從增加人手彈性以解決公院醫生不足問題和醫委會公信力的角度去看,《草案》都應獲通過。
眾所周知,本地醫護人員工作十分繁重,「捱更抵夜」情況更是各行業之冠,但醫護工作卻往往性命攸關,其癥結正是人手不足。與新加坡相比,2013年,新加坡每千人有2.8名醫生,而香港卻只有1.8名!至於港、星兩地醫生供應增長,2006年前兩地相若,但其後新加坡便開始大幅增加醫生供應,至2010年增長44%,而港供應增長則只有16%!光看數據未必有切膚之痛,但看港急症室,即使獲歸類為「緊急」的病人輪候時間,平均也要約半小時,更不必說那些「非緊急」的急症病人了!
若醫者真的是「父母心」,為治病救人,為病人權益,都應持開放態度,去看符合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醫生所帶來的挑戰。只要醫術高明,相信即使面對競爭,也一定有病人求診,何況未來10年,估計公院更缺逾500名醫生?
為社會整體利益,任何行業人手不足,都應適當引入外地勞工。香港初引進外籍家庭傭工,業界內外也有不少反對聲音,今時又有多少人會否定外傭對港所作出的貢獻?家務助理的確渴求人手,香港也不能只限於聘用本地傭工,而解決建造業人手短缺亦是同理。
醫療專業固然不可完全當非技術工人去看待,但道理則相同,只要有個醫學界認可的專業試來評定其執業資格,同時設有解約的機制,增加人手,以改善目前醫生捱更抵夜的苦況,對醫生、病人、社會都有好處,何樂而不為?
先進國家如美國都唯才是用,而不會拘泥於他們是否「海外」還是「國內」人。
按常理推斷,既然「無咁多對手」,便要想辦法找幫手;只要業界釐定好專業標準,再找哪些人幫到手就可以了。
至於大玩議會程序,要求諮詢再諮詢;又或捕風捉影,指日後會有「政治操控」等等,都是維護小團體利益,損害大香港的藉口,始終欠社會一個交代。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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