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016
聚焦民生 建屋為民
距離政府上次就元朗橫洲發展項目解畫,轉瞬又已逾月;日前,政府再應議員的要求,公開顧問報告,非建制議員則照例又不肯收貨。其實,過於執著在微枝末節,故意小題大做,對解決民生大問題,只會橫加阻礙,並無正面作用。
政府積極覓地建屋,為的是讓更多市民上樓;自稱代表民意的議員卻反對政府建屋,這個道理何在?
政府公開《橫洲發展的規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共16份報告,近3,000頁內容,涵蓋交通運輸、地質可行性、排水排污、環境影響等範疇。單從技術層面去預計,項目第1期約4,000個公屋單位可於2024年落成,而第2、3期餘下13,000個單位則可於2026年完成,留意「技術上」10年可完成共1.7萬伙,但若有其他考慮,時間就要重新估算。
據政府說法,元朗橫洲發展項目要建成1.7萬個公屋單位的目標並沒改變,只是要「分期付款」式地分階段完成,先易後難的做法並無不妥,有議員卻執著顧問報告中「技術上可行」的觀點,質疑政府不同步開展3期工程的原因。其實「可行」並不代表「一定要這樣做」,也不代表「完全沒有其他困難」,這是常識,來自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的議員不會理解不到,除非另有政治動機,而掩蓋了他的理性和專業判斷。
即使要細數技術問題,其實第2、3期還涉及較複雜的變電站、道路興建及排污等問題,另又要進行生態評估等,全部都要考慮時間因素。至於其他如地區人士對交通的顧慮、棕地政策檢討等非技術層面的考慮,就更不是這份報告可以兼顧得到。
在橫洲發展這議題上,我們一直主張還原為「民生」考慮,即是「盡快建屋安民」。有人不贊成分期完成,硬要3期一併發展,而放棄可先為4,000伙有住屋需要的基層家庭提供居所的機會,道理何在?他們反對的理由不外乎「官商鄉黑」、「摸底勾結」、做報告的顧問公司涉嫌洩露相關資料等,甚至連這份幾千頁報告中,部分第三者資料、財務費用等涉及私隱或敏感的資料被遮蓋,都會被人質疑政府有隱瞞,與民生建屋大計比較,社會不應被這些旁枝末節,轉移了視綫和焦點,反而要問:還要不要建公屋,為港人?
覓地發展、建屋,有其逼切性,共萬多伙公屋單位對今時居住條件並不理想的劏房戶及有需要家庭非常重要,尤其是「工廈住人」這都市危機對住客生命和財產的威脅,也是社會必須優先關注的。回歸前,港府貫徹執行公屋政策,以解決市民居住問題,可謂一大德政,可見只要合理地為港人建足夠居所,相信會得到大部分港人支持,而一些政治噪音或阻撓,大可不理。若有需要,日後可透過更公開而透明的賠償機制或政策,收地建屋,遇有阻撓,可循有關條例,以法律途徑依法解決。
任何大型工程或發展項目通常要分階段進行,難以「千帆並舉」,一併開展。以目標為本,才是講求實際效益的做法,若硬要從枝節上挑剔,小題大做,本末倒置,只是以港人的福祉,來做政客表演的成本。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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