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2017
23條立法急不急?
下屆新政府表示過不急於為23條立法,但國內有聲音要求港府要盡快為23條立法,港府是否有為難?不一定。
23條的重點是保障國家的安全,這個在基本法內已有訂定︰
⑴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
⑵香港不可以成為反中反共基地。
有了這兩把上方寶劍,任何「提出」港獨、反中的人,已然牴觸了基本法,犯刑責。「提出」二字要加上括號,是因為倡議港獨、反中者謂,香港有言論自由,講下、討論下都唔得,就是違反人權法。更何況基本法賦予港人高度自治,故如討論下2047年(即基本法訂的50年不變期限後)的香港政治體制應可以。
港府對這個可否討論下2047年後港獨的議題,一直避而不談,直到去年中央明確表態,港獨在港無前途,才見到港府對這個禁區,也表了態,候任行政長官近日在公開場合,明確表示港獨在港無空間,換言之,港府日後在港獨問題上,應會執法。
另方面,在今年初,一些到西環中聯辦外示威的人士,其身體行為,較候任行政長官更早地表了態。
當示威者展出要求港獨的橫額,原先和該批示威者一齊的一位立法會議員,立時消失,究竟是該位議員,公務繁忙要早離場,還是因為會涉及支持港觸犯刑責,而走人?不知。
同場示威中,有法律界議員(在任及前任的)均不與要求港獨者同一位置出現。這可能是法律上,行得太近就是同夥,遠些就是路過,真相如何,亦不知。我們只知,港府對有實際行動去搞港獨者,會追究,識時務者應會自我檢點。
在港英管治期間,有家「中學生」報章,因為藏有侮辱英女皇像的畫,就被查封,因為當時侮辱英女皇是犯法。女皇畫像上有侮辱性字句,就是「行動」,如光是講,只要無人指證,亦無錄音,亦奈不得何,香港講法治,自然會出現真守法者與玩法者,怎處理,是個社會、政治問題,而不光是法律問題。
不過玩法者在未來日子亦或會收斂,美國駐港領使近日表示,一國兩制是港成功基礎,此話立即引來一些前高官、民主派的驚訝,因為這是否代表美國在對香港的某些事務上,態度有變,如變,則一些反港府人士,未必再可以常去告洋狀了。
對於擦邊球式的港獨行為,又如何處理?港英殖民政府,為鞏固其治權,在港法律內,暗藏有不少法令,可幫上手。
最近某立法會議員被跟蹤案,被拘涉案者,以「遊蕩」自辯,但警方則以「遊蕩而使他人感到壓力」而起訴之,不能告你跟蹤,而告你這個,你可有想過原來香港法律真靈!活用這些暗藏條文,已然有23條之效,因此23條立法,還是等時機好了。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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