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17
增安全監管 倡工廈活化
葵涌美適工業大廈「奪命火」釀成3人死亡,令社會又再關注工廈消防安全問題。不過,今次的不幸,不應情緒化地窒礙了「工廈住人」可行性的探討。
今次慘劇再引起社會關注到︰一、盡快立法或修例,全面提升舊式工廈消防安全;二、工廈能否合法住人?其宜居條件及可行性又如何?三、活化工廈。
全港1,400多幢工廈中,約有400多幢屬1973年或以前落成的舊式工廈,現法例沒有規定它們須裝設自動灑水系統。既然今時工廈已變成不限於工業用途的建築物,而政府似乎又無力巡查和執法,便應盡快修例︰無論新、舊工廈,都應全面提升消防安全,不但要有自動灑水系統,還要檢討逃生途徑及耐火建造的安全標準。
解決了以上安全隱患,才可進而探討工廈合法住人或活化的可行性。在今時土地短缺、公屋和私樓供應都追不上市民住屋需求的前提下,任何解決住屋難題的構思及方案都值得探討。今時很多工廈單位礙於用途所限而閒置,若透過翻新、復修、改建,為何不可以住人?有近60年歷史的柴灣工廠大廈,不也已改裝為公屋華廈邨,提供187個公屋單位?當然,這幢工廈是以「二級歷史建築」的身份活化成公屋,可能會與其他工廈改裝或改建的條件不盡相同,不過,若仍有一些7層高的工廈可供改建住人,正在輪候公屋的人士可能寧願「時光倒流」,重返7層徙置大廈或廉租屋年代的居住條件,也不住工廈、私樓的劏房。
除需要探討工廈適宜居住的環境和條件外,「工廈住人」複雜性也在於工廈現時居民的安置及工廈業權等問題。打擊工廈出租,必會影響居民,同時也要考慮安置他們。以今時公屋供應有限,會否反令工廈居民可先上樓,而住在工廈變成「上樓捷徑」?工廈有多少居民沒有正式統計數字,有推算是1萬人,也有推算是1萬個家庭!若嚴厲執法,要安置上述數目的市民,頓成難題,故政府投鼠忌器,難以立法、執法。
在短期內房屋供應未能改善,有關部門立法、執法禁絕「工廈住人」又有困難的情況下,政府必須立刻全面提升工廈的消防安全。因為在工廈裏「工作室」的「商」戶,可能晚晚都「加班」至通宵,翌日又繼續在工廈「工作」,政府又可奈何?若1,400多幢工廈中,有約100幢單一業權的工廈業主能支持「合法住人」政策,相信會使「工廈住人」得以規範化,同時也可紓緩本地住屋部分壓力。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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