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0/2017
只顧蝴蝶不理人?
有環保團體在政府可能發展的大欖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發現20多種罕見蝴蝶品種,遂要求政府擱置發展以上地帶。只重蝴蝶不理人,甚麼道理?
綠色力量調查了11個蝴蝶熱點(其中只有大欖郊野公園是今年新增的),找到20多種由「非常罕見」至「未有評級」的蝴蝶品種,並指那是當地生態環境逐漸回復自然狀態的證明,總之十分珍貴,要求政府保育。
本欄上周才指出,不少人以個人小利益窒礙社會發展,但以地球大道理,例如環保,又應如何衡量?大家不妨這樣看︰若以微觀角度去審視地球上的生態,某年某月某地,人類都可能會「發現」一些新物種,同時又可能會「發現」有另一些物種消亡。假如有環保團體願意花資源去調查一下「劏房戶」的生活環境,可能也會「發現」不少「非常罕見」的木虱、曱甴,甚至老鼠的品種,那是否又需要保育?
我們絕對認同,所有物種與人類同樣都有在地球上生存的權利,空間共有,萬物並存,固然皆大歡喜,但香港今時土地短缺,部分港人居住環境惡劣,「上樓」遙遙無期;另外,有些人一輩子也為置業而付出了不成比例的代價,而有環保團體卻為蝴蝶短暫的生命而「抗爭」,不理部分人正長期捱苦,本末倒置,是否人道?我們必須強調,對任何物種、任何生命,大家都須予尊重,但請不要矯枉過正,連人類的基本權利也置諸不顧。
環保團體或會辯稱,他們是要保護大欖郊野公園的整個生態環境而不單是蝴蝶,其實道理還不是一樣?人的基本權利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始終需要優先照顧。假如社會能凝聚到共識,筆者更希望不僅局限於生態價值較低的郊野公園土地,若郊野公園約4成(39%)的土地連同其他保育土地(共近6成)多撥出幾個%的面積來建屋,相信就可紓緩到住屋問題;政府甚或向環保人士「暫借」這幾個%土地,以50年為借用期,待港人居住問題稍紓,然後再「還」,又可否值得考慮呢?
雖然綠色力量已建議政府先發展「棕地」,其實,土地供應尚有很多選項,可能他們看不到棕地問題的複雜性,才要求政府捨易取難吧!
又或者,他們根本不是住在劏房,較難體會「劏房戶」的苦況,想問︰有這些主張的環保人士可否願意與劏房戶易「屋」而「住」一段時間?如果大家都可面對現實,贊成在維港以外大規模填海造地,例如在長洲以南填出3,500公頃土地,或許才不用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土地,但填海以換開山,環保人士又可會認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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