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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3

連鎖店悖論與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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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鼎鳴

    雷鼎鳴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前系主任及榮休教授

    雷鳴天下

    本欄逢周五更新

  在討論中港關係時,常會有人把台灣因素扯了進去。支持一國兩制,對中央政府友好的人很多都認為,中央對香港一定會很好,因為香港是對台示範的單位,而統一台灣是中央心中更重要的目標。對中央不友好的人會說,你們在港如此倒行逆施,我們一定要讓台灣人民知道,使他們更不願意與中國統一。

 

  這兩種立場南轅北轍,但它們都同樣犯上一個分析認知上的錯誤,以為一國兩制在港實施的成敗,會對台灣人對中國的向心力有甚麼影響。抱有這種錯誤觀點的人很多,在二、三十年前剛開始討論一國兩制時尤甚,近年有所減少,但並未絕迹,要明白當中錯在何處,要稍懂點博弈論。

 

要嚇跑潛在競爭者?

 

  博弈論中有一個著名的理論,叫「連鎖店悖論」(Chain Store Paradox)。這悖論的原型如下:假設有一連鎖店,它在20個城市(或地區,多於或少於20個也無不可)都開有分店。現在有另一公司(可稱之為挑戰者)計劃進入第一個城市與它競爭,將來還可能陸續有公司進入第二、第三等等城市跟它的其他分店搶食。假設挑戰者沒有進入城市競爭,那麼連鎖店在那城市得到的利益是5,挑戰者的利益是1。假如挑戰者決定進入該城市,那麼它的利益則要視乎連鎖店怎樣回應。連鎖店有兩種策略:第一種是打擊挑戰者,例如大幅割價競爭,與對手玉石俱焚,那麼連鎖店的利益會從5跌至2,挑戰者的利益從1跌至0。第二種策略是合作性地良性競爭,分攤市場佔有率,那麼連鎖店的利益只是跌至4,挑戰者的利益會上升至2。

 

  連鎖店面對此種博弈局面,應選擇打擊對手,保持自己的壟斷地位,還是選擇合作?驟眼看來,合作會好一點,因為它仍保有4的利益,但問題是,它若這樣做,會否向其他19個城市的潛在競爭者開了綠燈,鼓勵它們進來?若是選擇打擊,在第一個城市,連鎖店會有所損失,但會否因此而把其他19名潛在競爭者嚇跑,連鎖店反而得到更大的利益?

 

  答案頗為詭異,連鎖店若理性的話,它會從第一至第20個城市都選擇合作,雖然它如此做,並未能把利益最大化,為何如此?我們可先看看對最後一個城市,連鎖店應用哪一個策略?連鎖店的策略顯然應該是合作,因為兇惡地打擊對手所能建立的聲譽再無用處,再沒有第21個對手可被嚇退,而與對手玉石俱焚時,自己也有所損傷。既然如此,我們可確知,無論情況如何,在第20個城市,策略一定是合作。那麼,在第19個城市又如何?答案是:一樣是合作。在這一個城市,打擊對手的目的只是為了嚇退在第20個城市的對手,但現在大家都知道你在下一個城市一定會合作,那麼在第19個城市中的兇惡便毫不可能起到作用,因此在第19個城市,連鎖店也是只能選擇合作。餘此類推,一直推回至第一個城市,連鎖店所用的策略都應是合作,而不是打擊。


港台不可混為一談

 

  上述用的思想方法叫「退後歸納法」(Backward induction),應用很廣。其實,香港問題對台灣的影響更簡單,我們可從台灣政府的角度看這問題。假設一國兩制在港實行十分成功,台灣可如此解讀:中央政府肯保護一國兩制,原因只是讓台灣相信,統一是會有好處的,但假若真的統一了,台灣並沒有對另一地方扮演示範者的角色,中央政府便不用再理會是否要維持承諾了。

 

  博弈論是一種絕情絕義的冷靜分析。以上所說,並不是說中台不應統一,也不是說,中央在港不會保護一國兩制,而是要說明,香港對台無論一國兩制是否成功,都不能起到示範作用。香港歸香港,台灣歸台灣,兩者不用混為一談。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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