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2015
我還是不能如人家般快樂!
(續上周)
上周他發揮舉一反三的智慧,承諾回家嘗試活在當下,注意轉危為機,希望藉此享受到快樂幸福的滋味。本周他回來見心理學家的時候,說:「有一點進步,我有片刻的快樂,但是,我仍是不能像人家那般快樂。」
心理學家雖然知道改變不是一週兩周的事,但明顯地,他仍然有一些未發掘出來的思想死穴,仍然執著,仍然堅持。
問:「你覺得快樂是怎麼一回事,如何才能感到快樂?」
答:「我覺得事情得心應手,事事順利,那就是快樂。快樂是身邊的人和睦相處,沒有爭拗衝突,那就是幸福。」
蛛絲馬跡現形了。細問之下,他的確有一個表面合理,實為謬誤的想法。常言道:「世事那可盡如人意」,萬事勝意只不過是新年的祝願,沒有紛爭衝突是夢想理想,不切實際,天下太平只不過是古代帝王的治國口號罷。
他反問道:「這是謬誤?難道幸福快樂的人不是事事順心的嗎?」
心理學家答:「如果我告訴你,快樂是對每一件小事的感受,是積少成多,不是因為事事順心,而是有時因逆境而不歡不安,因此,遇上順境時才享受到快樂安慰,是種對比的效果,你會有何回應呢?」
他說:「噢!如此說來,我不是未嘗快樂,而是我因不滿快樂不長久不能維持而不快樂,我因要求持續快樂而不快,在快樂時不能享受快樂!你的意思是快樂不是長久永恒的,我因強求快樂而不能享受快樂?」
佛學裏的「活在當下」精神我未必全然掌握明白,但把這四個字放在「快樂」課題上之時,它就包含了那種快樂時且快樂,享受這此時此刻的感覺。這種享受就是細味這感覺,記著這感覺,憶起這感覺時就好像可以把事情重溫,感覺有如重新經歷一次。如果我們明白並接受快樂是短暫,痛苦也是短暫,它們是會交替出現,我們便會全面感受到各種各樣的情緒,這多姿多彩的對比之下,喜怒哀樂才能清晰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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