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6/2016
適時調整 助紓民困
政府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計劃近兩個月來,至今有逾20,000宗申請,暫批出462宗。這個為加強支援在職貧窮人士的措施,宜多做、快做、合理地做,才可適時「到位」地為有需要家庭伸出援手。
「低津」計劃旨在鼓勵基層市民參與工作,切勿因為煩瑣審批程序,成為最大阻力。
「低津」計劃源自2014年的《施政報告》,旨在紓緩沒有領取綜援的在職貧窮家庭的經濟負擔,尤其是支援那些育有子女的家庭。在職貧窮家庭的唯一經濟支柱不少是基層人士,即使有最低工資保障,他們的生活擔子仍重,若要為子女供書教學,自己負擔沉重之餘,也會影響其子女向上流動的機會,因此,「低津」計劃對這些家庭有其適切性,不但可改善其生活質素,也縮窄社會貧富懸殊的差距。
不過,估計有需要支援的家庭多達20萬戶,而至今申請「低津」僅約2萬個,只佔約10%,而剛獲成功批出的400多宗申請,更不足其中的2.3%,無論全額或半額津貼比例如何,政府只應視此為起步,而不宜沾沾自喜,以為杯水車薪,也救得了火,因為還有約19,500個家庭正等待這些「及時雨」,尤其是在今年9月開學前。
剛成功批核的462宗「低津」申請,涉637萬,平均每個家庭獲近1.4萬元,不計那獲2.5萬元的6口之家,整體紓緩應算「到位」。至於是否能做到鼓勵目標家庭「多勞多得、持續就業」,審批准則的寬嚴,就真是仁見智。以4人家庭計,要求在職者每月有144小時全職工作,以每月26天工作計算,每天工作要求是5.5小時,獲$2,200元(每戶津貼$600及兩名子女各$800);工作192小時家庭則獲$2,600元,但對這些準則,個別社福組織也有意見。
對有需要人士施援,已是社會共識,當無異議,而關注多在是否「援」得其所。入息與資產的審查固然必要,而防止濫用「低津」機制的有效執行,同樣是關注所在,公眾一定不會接受任何人可以未經審查便輕易獲得津貼。
話雖如此,填報申請表會否過於繁複、「低津」資格的要求是否過嚴等,一直都是在社福組織批評計劃不足的地方,政府會否就此再作微調,從而讓更多家庭,更容易受惠?此外,除了考慮行政成本,包括時間、人手之外,政府還應照顧申請家庭成員的感受,但同時也有責任令受惠家庭接受一個事實:他們是有需要配合有關部門適當的審查程序,以避免公共資源不被濫用。
無論如何,相信大部分社會人士都樂見「低津」計劃得以順利開展,而政府在照顧有需要家庭的物質需要外,還要妥善跟進他們的心理需要和感受,並做好把關工作,以確保公帑得以善用。
「低津」計劃自2014年初提出,目標支援20萬個家庭,至今兩年半,約2萬個申請而成功批出僅400多個,是否能做到適時,自有公論,政府日後還宜快做、多做,寬嚴適度,落實類似相關政策,以紓基層市民之困。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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