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17
重組交通網 保道路安全
藍田雙層巴士翻側釀成1死18傷嚴重車禍,涉事巴士司機被警方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拘捕候查,意外令不少人關注到職業司機的健康及精神狀態,矛頭甚至指向專利巴士公司的制度及營運。其實,從根本的城市交通(工具)規劃去看,或更能看到問題所在。
一旦巴士發生意外,巴士司機的健康及精神狀態最備受關注。撇開今次意外不談,在巴士公司設有體檢的制度下,司機的休息時間通常成為討論焦點,但在巴士公司業務發展,尤其在增加巴士路線及班次,而入職司機人數又未能相應增加的情況下,司機休息時間難免會被進一步剝削,加上「追更」司機要追回路面塞車、慢駛的時間,貼近車速上限、鹵莽駕駛等情況便無可避免,而這些都是要乘客、其他道路使用者,甚至整個社會都要一起付出的風險代價、一種社會成本。
凡涉意外,有人容易批評:司機出錯在於巴士公司「刻薄」,其實本地兩間巴士公司的盈利都並不特別突出,而且都主要受惠於燃油成本減少及載客量增加,而載客量增則很可能是增加班次及巴士路線的結果,這又要有足夠數量的司機才可以做到。最令人不平的是,巴士公司為增加非票價收入,以巴士做流動廣告板,路面巴士數量增多,導致塞車、廢氣造成的空氣污染等,都是港人一同要付出的社會成本。
香港有需要重新考慮,專利巴士的經營情況,乃至城市整體的交通規劃。參考外國經驗,除長途巴士外,市區巴士都應被有限度取締,這與新巴城巴機場巴士乘客增加及九巴就新界各區機場路線規劃的情況脗合,即是除機場巴士路線外,市區巴士路線有需要重組,讓原負責那些路線的車長紓緩司機人手緊絀、不足,甚至缺乏的壓力。當然,路線減少難免會對巴士盈利及乘客便利會有影響,但若政府在減少巴士線後,批准專利巴士公司稍加票價,那麼司機的待遇,特別在編更、輪更、休息時間等方面,才可有較大的空間。
市民犧牲了交通工具的選擇和方便換取更好服務,甚至交通安全是否值得,尚待討論,但長遠來說,筆者贊同港鐵取代大部分市區交通工具。
打工仔經常會埋怨老闆要求他們工作「又平又靚」,當市民變成公共事業的「老闆」時,卻又會有此要求。透過善待巴士司機,從而保障交通安全,這種交通的通盤考慮,還值得社會認真探討。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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