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17
凝共識 覓土地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出了12個供地選項,擬於明年首季進行公眾諮詢,第三季提交報告。港人普遍期望,今次可就開發土地上凝聚社會共識,一些枝節問題,不應窒礙理性討論,才可解決今時港人的住屋難題。
12個選項中,由可供應170公頃土地的「重置大型康樂設施」,至在長洲以南填海,得3,500公頃土地的「維港以外填海」等都有,土地面積相差逾20倍!在探討這些選項的過程中,大家須同時考慮政府付出與成果的效益,覓地建屋固然要多管齊下,但若要大費周章,但可建房屋的成效不彰的話,就寧可不做。
筆者一直傾向發展郊野公園,更認為發展不應只局限於那些生態價值較低的邊陲地帶。今時香港已發展的土地不足整體面積的四分之一(24%),而郊野公園土地約4成(39%),連同其他保育土地則有近6成,假如在這些土地多撥5%,即相當於全港3%的土地來建屋,相信即可紓緩私樓市場的租置壓力,因市場預視到政府未來土地(麵粉)及房屋(麵包)潛在供應的實力。
面對今時港人嚴峻的住屋問題,政府在賣地時也應考慮一些「霹靂手段」,例如規定地產發展商建「限價樓」予個別階層的準業主,才可像昨天本欄所說,針對各階層的住屋需要,對症下藥。
以香港今時有逾百萬私樓小業主的情況,假如政府土地房屋政策奏效,必會造成一、二手樓市震盪,樓價大幅波動、大跌,甚至「冧市」,也極可能造成不少社會問題,但不少人「買樓必賺」的觀念日後必要改變。當住宅已變成一種投資工具,正如股票,投資者炒賣,風險好應自行承擔,而對於買樓自住者,除帳面上財富或會有虧損外,影響應不太大。權衡對香港整體利益與社會震盪,政府的選擇可能並不太多,何況今時數以萬計的劏房戶及約20萬名住在鐵皮屋的基層市民,他們在住屋問題上的困擾,以及由此而衍生出的社會問題,會比日後房屋既得利益者的「震盪」更小嗎?
回歸20年,港府在土地及房屋問題上,的確做得不足;或不能做得更多,或不願意承擔,做多一步。現屆政府積極覓地,是亡羊補牢,社會好應透過理性討論,積極回應,才可真正解決到問題。
香港房屋問題,不但扭曲了市場,也扭曲了社會價值觀︰不少年輕人會以排公屋、速置業為「抱負」;一些倫常命案,有人更不關心生命,而只留意涉案單位及其鄰居的樓價及租值跌了多少!難道大家就只關心樓價多於人命或這些不愉快事件背後的成因或教訓?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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